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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所召开破产管理人工作会议
2015年7月19日,泰和所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增选为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9月2日上午,泰和所召开破产管理人工作会议,会议就本所破产案件工作制度及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会议决定由本所专业律师组成项目团队开展破产管理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