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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为钢宝股份在新三板挂牌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5]7581号《关于同意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公司同意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代码:834429,以下简称“钢宝股份”)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钢宝股份主要从事互联网钢材销售及线下延伸服务。
泰和受聘担任钢宝股份本次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经办律师为李远扬律师、焦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