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泰和史录
|
泰和律师
|
业务领域
|
泰和法讯
|
专题研究
|
最新动态
|
泰和画廊
|
广纳贤士
泰和为宝胜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99 号),核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6年1月20日,宝胜股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约12亿元。
泰和受聘担任宝胜股份本次发行的券商律师,为撮合交易及本次发行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项目主办律师为李远扬律师、颜爱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