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安某出版传媒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江苏某新媒体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并保全该公司财产400余万元。然而,该案件历经两年法院审理,最终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西安某出版传媒公司诉讼请求。终审判决的作出也意味着西安某出版传媒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行为是错误的,直接导致江苏某新媒体公司账户被错误冻结长达两年之久,仅仅利息损失就已达到30万元之多。
因此,江苏某新媒体公司再次委托泰和朱卫江律师团队,依法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侵权之诉,要求西安某出版传媒公司赔偿损失。目前,该案已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泰和高级合伙人朱卫江律师将带领团队秉承泰和专业至上,勤勉尽责的执业原则,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