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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律师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振华泵业提供定向发行股票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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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振华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振华泵业,股票代码:870203)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江苏振华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标志着振华泵业本次定向发行成功。目前,振华泵业本次定向发行资金已经全部募集到位。本所接受振华泵业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定向发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振华泵业是国内较早一家专业从事舰船用泵及配套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泰和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顺利通过股转中心的审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一次性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备案确认,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本次项目的经办律师主要有:阎登洪律师、颜爱中律师、唐勇律师。同时,泰和还是此前“振华泵业”新三板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振华泵业”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泰和定位为行业领先的Boutique精品所,1997年获得证券从业资格,成立30年、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20年,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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