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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律师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宝艺股份提供定向发行股票法律服务  
       近日,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宝艺股份,股票代码:836625)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标志着宝艺股份本次定向发行成功。目前,宝艺股份本次定向发行资金已经全部募集到位。本所接受宝艺股份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定向发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宝艺股份主要从事包装用中高档瓦楞纸板纸箱、礼品包装的研发与设计、生产、销售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涵盖研发设计、材料采购、样品制作、批量生产、包装组装、物流配送一体化的“一站式”服务,所产瓦楞纸箱、瓦楞纸板应用于食品、饮料、家电、通讯、医药、机电等产品领域。
  泰和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顺利通过股转中心的审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一次性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备案确认,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本次项目的经办律师主要有:李远扬律师、颜爱中律师、王倩律师。同时,泰和还是此前“宝艺股份”新三板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宝艺股份”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泰和定位为行业领先的Boutique精品所,1997年获得证券从业资格,成立30年、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20年,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