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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王剑律师被任命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南京市第十三届法制委员会委员  
 

      2017年4月21日,经中国民主建国会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主委会会议决定,我所王剑律师为第十三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2017年5月17日民建南京市会召开第十三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民建南京市委副主委冯驰向王律师颁发任命书。
  王剑律师从业17年,系民建南京鼓楼第五支部副主委,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证券发行上市、投融资、PPP项目运作、企业并购重组、公司架构设计、财富传承管理等领域的法律业务,成功办理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扬州仪征市铜山“体育小镇”PPP项目、南京六合区 “E田园”“中以农业科技城”PPP项目、江苏省“侨梦苑”项目顶层设计、某央企“EPC+托管经营”项目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