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经中国民主建国会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主委会会议决定,我所王剑律师为第十三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2017年5月17日民建南京市会召开第十三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民建南京市委副主委冯驰向王律师颁发任命书。 王剑律师从业17年,系民建南京鼓楼第五支部副主委,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证券发行上市、投融资、PPP项目运作、企业并购重组、公司架构设计、财富传承管理等领域的法律业务,成功办理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扬州仪征市铜山“体育小镇”PPP项目、南京六合区 “E田园”“中以农业科技城”PPP项目、江苏省“侨梦苑”项目顶层设计、某央企“EPC+托管经营”项目顶层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