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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破产管理人团队筹备的江苏东迈物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经江苏微银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东迈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在接受指定后,本所高级合伙人王文德律师立即组建管理人团队,进行工作分配和安排,分别组建了诉讼事务组、非诉事务组、资产管理组、债权债务审查组以及综合事务组等工作小组,蒋宜贯、张丽萍、郭君宇、李自强、孙瑞文、强越、叶雅蕾、尹婷婷、王亚晶、王倩等律师各司其职,及时完成了债务人财产接管、资产清查、债权申报、债权审查、案件代理等破产管理工作。
  经过管理人团队的精心筹备,2018年6月8日上午江苏东迈物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南京市高楼门饭店顺利召开。会上,由泰和高级合伙人王文德律师对破产管理人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汇报。
  会议按议程有序进行,分别进行了核查债权、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及债权人会议闭会期间议事规则等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进程规范、紧凑,泰和充分协调了法院、保安等部门以保障会场的井然有序。会议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为江苏东迈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妥善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会议结束后,本所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继续忠实勤勉地处理破产企业各项事务,依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