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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合伙人凌建豪律师获聘为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提高立法审议质量,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法律助理制度。经过层层选拔、严格筛选,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最终研究决定聘用47位同志为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其中既有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的资深教授和学者,也有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资深律师。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凌建豪律师被聘为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
      凌建豪律师专业领域涵盖了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银行、基金与担保等。担任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执业经验十分丰富。多次在中央电视台、江苏省电视台和南京电视台法治节目进行法律点评。另外,凌建豪律师身兼鼓楼区政协委员、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监督员、南京市作风建设见习监督员等社会职务,积极履行作为一名党员律师的社会职责。
据悉,南京市是继深圳市之后全国第二家为人大常委会每一位组成人员聘请法律助理的城市。根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聘用管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为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聘用一名法律助理,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审议法规、议案过程中提供法律专业服务,同时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