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公祭,法立典章。铸兹宝鼎,祀我国殇。” 2018年12月13日,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也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第八十一周年,中国再次“以国之名”祭奠死难同胞,捍卫历史记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四名律师参加本次公祭仪式活动,沉痛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该条例于今日起正式生效,并将此前南京市政府“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当中。 在这个沉重的日子里,让我们深切缅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缅怀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缅怀同中国人民携手抗击日本军国主义献出生命的国际战士和友人,宣示中国人民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坚定立场,表达中国人民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崇高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