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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助力南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2020.5.11)  
 

     2020年5月9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6次工作会议审核无条件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南钢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持有的南钢发展、金江炉料各38.72%股权,交易价格逾45.8亿元。

     南钢发展原为南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由于钢铁行业整体低迷,南钢股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南钢股份的资产负债率在2016年底达到80.19%。2016年底,南钢股份与建设银行就市场化去杠杆业务进行沟通、谈判,泰和全程参与了架构设计、合同谈判、法律文件起草等相关工作。2017年3月底,南钢发展收到建信投资的30亿元增资款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配套的7.5亿元增资款,全国市场化去杠杆业务的首单混改企业债转股业务成功完成,开创了国内混合所有制企业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先河。此次债转股业务完成后,南钢股份资产负债率由2017年初的80.19%下降至70.79%,财务指标明显改善,去杠杆效果显著。2018年4月,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南钢发展分立为南钢发展和金江炉料。2019年12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对建信投资持有南钢发展和金江炉料全部股权的收购。2020年初,南钢股份开始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股东持有的南钢发展和金江炉料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南钢发展和金江炉料再次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泰和接受南钢股份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并由合伙人李远扬律师、合伙人焦翊律师,律师尹婷婷、实习律师杨韫晖组成律师团队,为本次交易提供了重组方案的分析论证、标的公司尽职调查、交易协议讨论及修订、会议文件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等全程法律服务。

     泰和作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了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