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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李远扬律师应邀参加新《证券法》宣传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培训会议(2020.5.27)  
 

     5月26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南京华东饭店D楼二楼大会堂,联合举办了新《证券法》宣传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培训会议。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省律协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远扬律师作为省司法厅代表,应邀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周建林处长首先解读了4月30日印发的《关于做好修订后的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苏金监发〔2020〕59号),要求落实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落实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要求,落实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要求,认真抓好《证券法》学习宣传,精心组织《证券法》培训辅导,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权益保护,稳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重点查办恶性违法案件,协作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压实证券服务机构法律责任。随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位老师分别就新证券法修订、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整体框架、创业板注册制审核规则、创业板注册制再融资与并购重组进行了专家授课。

     周建林处长最后要求:对地方金融机构,一是要做好企业的规范改制,二是要着力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体系,重点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更多地开展直接融资和再融资;对拟上市企业,要对接好新证券法、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和新三板设立精选层改革的要求,加强与证券服务机构的联系,尽快完成上市辅导,最终完成上市融资;对上市公司,要遵守新证券法的各项规定,特别是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改善经营管理,提升直接竞争力,特别是科技研发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区地方金融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江苏高投、华泰证券、南京证券、东吴证券、东海证券、华英证券、银河证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部分拟上市企业的代表和媒体记者等近4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

     本次培训信息量非常大,大家普遍感到受益匪浅,对新证券法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