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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成功举办“深入贯彻《民法典》 助力南京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2020.7.24)  
 

     7月23日下午,“深入贯彻《民法典》 助力南京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在泰和律师事务所举办。本次会议重点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南京市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影响。

     本次研讨会由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建邺区司法局、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和鼓楼区法治工作协会协办,泰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南京市司法局领导兼市行为法会会长翁宁,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书记眭鸿明教授,建邺区委依法治区办专职副主任陈永红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远扬主持会议。

     正式会议之前,本所党支部书记许郭晋律师首先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律所党建工作和法治文化建设的情况。随后,策问学院院长徐敏向与会嘉宾介绍了策问学院的发展情况。本所的党建工作和“法治文化”成果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嘉宾的肯定及赞赏。

     会议主题发言环节,本所合伙人阎登洪律师,合伙人周厚生律师、施乔律师,葛炜燕律师以及民营企业代表嘉宾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吴斐部长、江苏新景祥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中心高级法务陈东影、江苏银苹果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法务经理颉转芳等,分别就《民法典》对民营企业的影响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发表观点,得到了与会嘉宾的一致认可。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书记眭鸿明教授围绕《民法典》的变化作主题发言,结合其自身的学术研究,针对产权平等保护、共建共治共强的社会治理格局、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发表了独到的见解。

     在热烈的会议气氛中,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与本所签订《共建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南京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研究中心”框架协议》,旨在促进双方法律研究水平的提高,更好地为南京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力量,翁宁会长聘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书记眭鸿明教授为“民法与行政法治”领域高级专家顾问,并颁发荣誉证书。

     翁宁会长最后作总结讲话强调:第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第二,要聚力研究《民法典》对行政法治的重大影响,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围绕南京作为中央依法治国办新公布全国法治营商示范城市进行深入实践。第三,要认真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党的领导,时刻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智库的作用,探索筹建“公益基金”,抓好“南京民营法治研究中心”筹建,集聚多方法律人才,为南京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展贡献法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