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8日下午,泰和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医药城成功举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讲座。此次讲座由医药健康领域众多企业代表及本所律师约40余人参加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系泰州市司法局“送法进园区”系列活动之一,旨在加强医药健康企业对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全行业法律意识和药品管理能力。
本次讲座邀请中国药科大学邵蓉教授为主讲嘉宾,邵蓉教授首先阐述了我国新《药品管理法》以及关于MAH相关文件的主要内容,接着从《药品管理法》的基本沿革开始,阐释新法修订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创新,重点解释了MAH的生命周期责任、药品MAH能力资格审查、主体范围、强化行政指导、义务性规范、MAH销售药品、注册证书转让、延伸检查、原料药委托生产的问题、短缺药报告制度、首付责任制、契约精神和诚信精神等十三个方面,全方位深入解读了MAH。邵教授在阐述MAH理论基础的原则上,启发、引导参会企业代表对我国药事立法和新法适用进行思考。最后,邵教授对本次讲座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就讲座中的部分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感悟与观点。面对现场企业代表的热烈提问,邵教授予以了详细的解答。
本次讲座一方面针对新药品管理法与MAH主题进行了专业理论层面的深入交流,另一方面也对当前医药行业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剖析,为各位医药企业代表提供了一次宝贵的学习交流机会,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适应当下的医药行业政策和环境。
泰和律师事务所也将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机制,通过对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特医食品、化妆品、健康教育、健康行为、健康服务、医疗服务等多方面的详细规划,竭诚为客户提供大健康行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