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环境”)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首批18家上市企业之一。
南大环境是百年名校南京大学控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环境科学与技术领域拥有深厚的积累与沉淀,定位为专业的环境服务商,致力于为政府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高效、科学、整体的环境解决方案,主要服务包括环境调查与鉴定、建设项目环评、环境研究与规划、环境工程承包、环境工程设计与监理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
南大环境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71.71元,募集资金约8.6亿元人民币,将分别用于环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保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本地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助于显著提高南大环境的整体服务效率和技术水平,为推动南大环境成为全国一流环境服务机构奠定基础。
泰和于1996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证券律师从业经验。
泰和受聘担任南大环境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并组成以李远扬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许郭晋律师、周霞律师、李永律师、韦艳律师等多位律师共同参与的工作团队,自2017年初即开始为南大环境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从最初的尽职调查,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再到辅导规范、证监局验收,向证监会提交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根据证监会审核意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落实证监会初审会意见,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相关审核要求重新出具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回复深交所上市委会议问询,获得证监会同意IPO注册的批复,向深交所出具关于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最终本次发行上市最终完成,前后历经约三年半时间,为南大环境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了全程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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