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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不良资产清收与商业处置业务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并开展融资租赁监管政策培训(2023.7.10)  
 

     2023年7月7日下午,泰和不良资产清收与商业处置业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开展融资租赁监管政策培训。出席会议的有不良资产清收与商业处置业务委员会主任施乔律师,副主任李志律师、戴费洋律师、蒋宜贯律师、陈爱威律师以及全体委员会委员。南京总所及分所律师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参与此次会议,会议由戴费洋律师主持。

     会议通报了业务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涉及专业研讨、内部培训、融资租赁论坛举办等事项。各与会委员分别发言,就委员会后续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纷纷表示将积极响应委员会的号召,提升泰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委员会主任施乔律师指出,当前不良资产清收与商业处置业务对律师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单一手段已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业务委员会能有效发挥资源整合、专业互补的作用,促进不良资产清收与商业处置业务多元化满足客户需求。


     工作会议结束后,戴费洋律师关于《融资租赁监管政策下的业务开展》进行主题分享。戴费洋律师为大家解读了一系列融资租赁监管法规、政策,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辅以经典案例及自身执业经验,从租赁物真实性、租赁物适格性、租赁物权属、租赁物价值等四个方面深刻剖析了融资租赁业务中的风险。

     泰和不良资产清收与商业处置业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推动不良资产清收与商业处置业务更加专业、规范、高效开展,为各大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贷款、不良账款的流程控制、诉讼方案设计、执行清收等服务,为参与融资租赁、保理、典当、供应链贸易等各类贷款类金融活动的客户提供交易结构设计、全流程风险防控、不良债权回收等诉讼及非诉讼服务,为客户寻找破产清算、重组重整、现金流缔造与捕捉等多元债权回收手段,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