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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轴承IPO获通过 泰和受聘担任发行人律师
2010年12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266次会议审核,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泰和受聘担任此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客户提供严谨、周到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