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期
本期要点
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意见五月出台
国资委成立以来首个综合性职工持股文件《关于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投资持股意见》有望在5月前后发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母公司管理层将不得持有参股的子企业的股权,子公司的员工可以在母公司持股。
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日前指出,国资委已会同证券监管部门对国有股东账户进行了核查,并将对其进行标识管理;以此为基础,还将协调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建立全国性的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起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流转的核查制度。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通知,在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上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果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则准予在第6年一次性扣除。
同时,通知还明确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应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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