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期
新一届发审委成立,新股发行方式将进一步完善
第十届发审委续聘上届委员5名,新聘20名,新聘委员的比例为80%。监管部门正采取措施不断完善新股发行方式:一是积极推进网下发行电子化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拓展其功能,新股询价及网下发行要全部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二是研究提高小额资金中签率的妥善方案,包括通过对机构帐户进行申购数量限制等措施,适度降低机构投资者中签率。大力推进公司债券发行。不再强制要求担保,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与投资项目强行挂钩,发行价格市场化,允许一次核准、分次发行。
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对董监高存在短线交易行为的,上市公司也应以公告形式及时披露。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监高应承诺自申报离任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并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相应条款。
5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部分劳动争议将实行“一裁终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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