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 正式启动沪港通试点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决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沪港通试点。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
监管层明确券商资本补充规划内容
11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各证券公司下发《关于证券公司报送资本补充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年内必须通过经董事会批准的3年资本补充规划,3年内要将资本至少补充一次,部分资本实力较弱或资本实力与业务规模不匹配的公司应在一年内补充资本一次。
中美信息协定达共识 200项产品或免关税
中美两国元首于11月12日举行会晤,双方就尽快恢复和结束《信息技术协定》(ITA)扩大产品范围谈判达成双边共识。
国务院:企业和个人明年起年减负400亿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确定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措施,培育壮大新业态新产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布沪港通试点及QFII、RQFII税收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沪港通试点涉及的所得税、营业税和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等税收政策以及QFII、RQFII所得税政策问题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