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泰和史录  |     泰和律师    |    业务领域    |    泰和法讯    |    专题研究    |    最新动态    |    泰和画廊    |    广纳贤士
 

     
 

第338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发文要求将2007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继续推向深入

证监会25日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证监会决定在巩固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把该项活动继续推向深入。证监会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2)巩固上市公司清欠成果,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故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查处、惩罚力度;(3)强化上市公司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披露机制,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上交所出台新规,严控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6月28日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该《规定》总结归纳了《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对IPO、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控规范,首先在上市公司施行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6月28日联合发布了中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基本规范共七章五十条,各章分别是:总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和附则。此次基本规范的印发,标志着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点击查看详细内容:泰和法讯-33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