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套做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的相关工作,证监会上市部重点从三审制推进内部制衡、分类审核提高效率、“三公开”全程阳光作业、落实重组委三原则提高公信力、建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快速反应机制、发挥财务顾问合规督导作用、构建并购重组外部制衡机制和构建相互制衡的并购重组监管体系等八个方面进一步推进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业务制度建设。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对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实行资格许可管理,同时规定了财务顾问主办人的相关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