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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期

 
 
 
证监会两道金牌严防大股东占款复发
证监会是前发布《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严防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问题的“死灰复燃”,明令各地证监局对发生大额资金占用的公司立即立案稽查。大股东无法以现金清偿则通过司法拍卖等形式将大股东所持股权变现偿还;交易所可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股东所持股权予以冻结、限制交易。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企字【2008】150号),《意见》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为服务业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
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业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
 
《反垄断法》自八月一日起实施
8月1日,备受关注的《反垄断法》生效实施。行政垄断、经营者集中、外资并购及国企豁免是该法实施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反垄断法》就这四方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从中国实际出发,《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设一章,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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