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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6期

 
 
 
证监会:申请再融资公司近3年分红不得少于利润30%
证监会日前公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鼓励上市公司建立长期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现金分红制度。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再融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司法解释,并将于2008年8月18日起施行。对于实践中存在的“植物人公司”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终止其法人资格,彻底清理法人市场。
 
京沪试点非金融机构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批准在北京和上海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凡符合条件的境内非金融机构经批准,可以为个人提供本外币兑换服务。首批两家非金融类商业机构——上海张江艾西益外币兑换有限公司和北京通济隆丰盛科技有限公司,当日获得了“特许货币兑换”牌照,获准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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