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期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须上报方案概况表
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在向交易所申请公告、向证监会正式申报材料时,应同时填报标准格式的“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并提供电子文件,该行政许可事项需聘请财务顾问的,财务顾问应负责填报“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并协助申报。
沪深交易所修订有关股份增持规则
沪深交易所修订有关股份增持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和一致行动人仅在三季报公布前的10日内不能增持,其余时间均为可操作期。修改后的新规比之前30日的禁令足足缩短了20天,这为10月份的“中字头”增值预期增加了不少砝码。
沪深交易所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三季报披露
沪深交易所9月25日就上市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发布通知要求,2008年9月30日前上市的公司,应当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深交所同时要求,2008年10月6日至10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中小企业板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08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资料的,也应于10月31日前披露本次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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