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期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出台,5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日前公布第54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为近40万亿元的金融国资交易提供了行为准则,自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以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证券交易系统交易为主要方式,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协议方式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布,大量下放核准权限
企业在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家和地区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涉及多国利益的境外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等境外投资,应按规定报商务部核准。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等,应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明确新税法实施前企业发生的若干税务事项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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