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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期

 
 
 
 
中国证监会发布创业板IPO办法,自51日起实施
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5%以上股权变更需报批
中国证监会4月3日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未经证监会审批持有或者实际控制上市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应当限期改正。改正前,相应股权不具有表决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对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作出了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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