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期
上交所立规:上市公司接受机构调研须向交易所报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日前专门发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重大信息,而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外界采访、调研的,应事前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秘应全程参加采访或调研。采访或调研结束后,接受采访和调研的人员应将调研过程及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来访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并在两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董秘,由其通过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进行报备。
国资委清理国企员工持股补充规定出台,国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股权不得转给其亲属
国资委最近新发布了一份对于《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的新补充规定,明确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股权不得向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转让。
基础设施领域融资引入资产证券化 我国逐渐启动的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存在高达5000亿元的资金缺口,当前政府财政收入出现下降,而财政支出却要不断增加。资产证券化这种方式将为庞大的基础设施领域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渠道,不仅有助于缓解公司的融资负担,也可以减轻中国政府的财政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