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期
本期要点
上交所出台《指引》,规范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对保荐人和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股改、恢复上市等进行持续督导的工作进行规范。
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意见 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音像出版领域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国音像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音像出版领域,鼓励国有音像出版单位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控股的前提下,与非国有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税务总局:上市公司股改中取得对价收入不征所得税 对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接受的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注入资产和被非流通股股东豁免债务,上市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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