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修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证监会日前出台《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就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的信息管理从五方面做出进一步要求。一是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在报送监管月报的同时,自主披露公司主要财务信息。二是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及时披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情况。三是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分类结果。四是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五是要求上市证券公司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沟通的制度要求。
证监会发布创业板公司半年报披露规则
中国证监会6月30日正式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与主板半年报规则相比,创业板半年报更加强调突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如要求公司加强披露无形资产、核心技术人员、特许经营权方面的内容等,以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创业板公司。
外汇局进一步简化资本项目行政审批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6月29日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提出10项简化行政审批的具体措施,其中,3项业务的审批权限由总局下放至分局,4项业务由分局下放至中心支局(支局),还有2项业务由外汇局审批变为银行直接办理,并明确了相关操作规程。此外;还简化了部分业务的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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