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期
本期要点
创投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出台
财政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78号),经国务院批准,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于未上市中小企业形成的国有股,可申请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
两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立法明确涉涉外民事争议法律适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明确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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