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修改收购办法 鼓励大股东增持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经过前期的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日前正式下发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将持股30%以上的股东每年2%自由增持股份的锁定期从12个月降至6个月,以进一步鼓励产业资本在合理价位增持股份。
因避免引发要约收购,不少股东在增持股份至占总股本接近30%如29.9%后不再增持。实际上,增持幅度也可超过30%,相关法规对此没有比例限制。达到30%之后,既可以发起要约收购,也可以按照每年不超过2%继续自由增持。
最高法明确六类减刑假释案件须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22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选取了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司法实践中也容易出问题的六类减刑、假释案件,明确要求必须开庭审理。
《公务员回避规定》出台 公检法正职实行地域回避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回避制度作出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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