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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11日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定。”《办法》将“核心员工”纳入定向发行对象范围,并规定了“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在确定发行对象数量时,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35人;将小额融资豁免标准由绝对值改为相对值,规定“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核准。
 
非上市券商并购审批权下放证监局
此次审批权下放涉及的两项审批权限的内容分别为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部分事项审批和证券公司股权变更事项审批。前者涉及具体内容为“非上市证券公司涉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审核的增资,非上市证券公司涉及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的增资,非上市证券公司减资的审批”;后者涉及的具体内容为“非上市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批”。
 
文化部:港澳服务商可在内地独资设网吧
《通知》指出,依照国家相关法规,2013年1月1日起,一是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独资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二是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试点设立独资娱乐场所;三是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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