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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3期

本期要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交易规则若干条款
为配合退市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若干条款进行了修订,一是删除ST、*ST股票涨跌幅限制的规定,并增加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为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的情形之一;二是删除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时,相关停牌和复牌的规定;三是异常波动指标计算修改为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并删除ST股票和*ST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有关规定;四是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相关规定。
 
上交所发布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
近日上交所发布了《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风险警示板暂行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将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及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的股票。风险警示板相关股票在交易安排、市场监控措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行情显示及交易信息公开等方面与其他股票将有所区别。
 
深交所发布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和退市整理期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对于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办法”适用所有退市公司;二是增加了对公司在退市整理期及退市后公司是否因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予以关注的内容。在退市整理期特别规定的修订方面,规定已处于重组中的公司,可选择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或者选择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而继续筹划或推进重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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