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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1期

本期要点

券商险资私募开展公募基金业务门槛降低
证监会18日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适当降低了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门槛,增加了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也可以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发布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涉及相关业务规定和细则、交易结算、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相关业务指引以及收费事宜的十四个配套文件。配套文件明确了投资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的门槛,机构投资者资金门槛为500万元,个人投资者需满足“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以上”以及“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两条要求。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交易单位大幅下调,每笔报价委托最低数量限制由此前的30000股降低至1000股。
 
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按20%扣缴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称: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实际转让收入和植入证券结算系统的标的限售股成本原值,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的税率,直接计算需扣缴的个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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