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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期

本期要点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共八章五十条。包括总则、专项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原始权益人、设立申请和信息披露等章节。此次《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可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具体形态,允许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等均可作为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实务操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月3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暂行规定》重点对收益凭证作了规定,具体包括:收益凭证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还可以向单一客户定向发行;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和客户的需求,自行约定收益凭证的期限;收益凭证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柜台市场、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场所发行、转让;证券公司公开发行收益凭证的,应当经证监会批准等。
 
北京规定企业高管投资达额度可获户口
通过投资北京的方式获得北京市常住户口需要满足多个条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在北京注册投资企业中担任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在京注册子公司中担任经理、常务副经理,或者是独立法人企业设立的研发机构的主任或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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