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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0期

本期要点

国务院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六条决定
国务院12月14日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市场体系建设、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投资者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及监管协作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证监会修订并公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一是取消行政限价手段,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提高定价和配售的市场化程度;二是提高网下配售比例,调整有效报价投资者家数的限制,发挥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定价作用,加强对定价和配售的市场化约束;三是调整回拨机制,改进网上配售方式,尊重网上投资者认购意愿;四是提高发行承销全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社会监督;五是完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自律监管、记入诚信档案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事后问责。
 
证监会发文加强IPO预披露 对发行各方提出详细要求
证监会发行部、创业板部12月13日联合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等问题的通知》,对保荐机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审核部门等各方工作做出详细要求。
通知要求,保荐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时点要求提交用于预先披露的材料,包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和承诺函等。证监会审核部门收到材料后,即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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