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华

王月华

律师

泰和律师事务所组织委员、三级律师
南京市律协党建研究指导专门委员会、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18061796760

传真号码:

025-84505533

电子邮箱:

wangyuehua@jcmaster.com

执业证号:

13201201610899698

业务领域

证券发行及上市、常年法律服务、并购和重组、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经营者集中审查,民商事争议解决等。

从业经历

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毕业,民商法学硕士
2015年4月至今              泰和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党支部组织委员

典型案例

  • 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8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员工持股计划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82)2017年至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
  • 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82)收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10)控制权暨经营者集中申报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73)收购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经营者集中申报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52)收购江苏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7129)51.25%股份暨经营者集中申报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池州国资收购上市公司宝利国际(股票代码:300135)控制权暨经营者集中申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4429)、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2438)、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8463)、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873847)、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4377)等企业新三板挂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江苏苏豪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江苏疌泉盛虹炼化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及基金注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31)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资江苏鑫博、乍浦科技、鑫华汽配等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维凯科技、乾隆江南等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灌南县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四川澄华生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江苏苏豪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产业专项基金(有限合伙)投资众安信科(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为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与江苏鑫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股权回购纠纷案,通过仲裁程序,确保委托方5,000万元投资本金回购得到执行;
  • 江苏一带一路基金基金(有限合伙)与苏州某新能源集团股权回购纠纷案,为委托方追回2亿余元股权回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