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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泰和律师事务所成立41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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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26-06
泰和资讯|股东可否以其对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抵销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
2026-06-15
09
泰和动态|泰和律师事务所湘西团建之旅圆满收官
为增强团队凝聚力,丰富泰和家人的文化生活,缓解工作压力,近日,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许郭晋律师亲自带队,携泰和同仁奔赴湖南,开启了一场为期数日的“红色+人文+自然”深度团建之旅。
2026-06-09
08
泰和资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隐形陷阱”与维权指南
2026-06-08
06
泰和・律师故事 |于高压项目淬炼本领,以专业坚守律师初心
有人从法官席走向辩护席,有人从海外学成归来选择泰和,有人在这里完成了从实习生到合伙人的蜕变。他们的经历不同,专业领域各异,但身上都有一种相似的底色——专业、坚韧、有温度。
2026-06-06
05
泰和·上市公司证券合规专栏|现场检查视角下募集资金管理违规问题及合规防控
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上市公司的合规底色。随着注册制全面推进、监管规则密集迭代,证券合规已成为上市公司稳健运营的核心命题,精准把握监管导向、筑牢合规防线,是企业穿越市场周期的关键支撑。
2026-06-05
04
泰和资讯|最高院判例: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就是一人有限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二人出资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的全部股权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即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在此情况下,该公司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主体构成和规范适用上具有高度相似性,系实质意义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基于此,应参照《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作为股东的夫妻二人。
2026-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