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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资讯|国家发改委对油价进行临时调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表示,3月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受美以伊冲突加剧影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特别是中东地区原油价格连创历史新高。为减缓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带来的冲击,减轻下游用户负担,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民生,在保持现行价格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措施。

  

 

  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计算,自3月2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应上调2205元、2120元,为减轻下游用户负担,国家对成品油价格采取了临时调控措施,国内汽、柴油每吨实际上调1160元、1115元,少涨1045元、1005元,折合成升价后,此次调控后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升分别上调0.87元左右、0.95元左右,相当于全国平均汽、柴油每升少涨0.85元左右。对于私家车车主,按油箱50—60升测算,用92号汽油加满一箱油可少支出40—50元;对于大货车司机,按油箱400—600升测算,加满一箱油可少支出300—5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全力做好成品油生产组织调运,保障市场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从现行法律规范来看,其制度依据主要为:

  直接依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是国家发改委进行油价临时调控最直接的依据。该办法由国务院授权制定,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其中明确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常规调整规则:汽、柴油价格原则上每10个工作日根据国际油价变动调整一次。

  特殊情形与程序: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形时,可启动临时调控:

  国内价格总水平显著上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剧烈波动。

  执行程序:上述调控措施需由国家发改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实施。

  因此,像2026年3月因国际油价大幅上涨而“在保持现行价格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措施”的做法,正是依据此办法第七条进行的。

  根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法》是所有价格干预措施的上位法,为《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及具体的临时调控提供了根本法律支撑。

  授权基础:《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可能显著上涨时,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可采取限定差价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成品油作为重要能源,属于此范畴。

  解除条件:《价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干预情形消除后,应及时解除相关措施。

  违法责任:《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经营者若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