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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动态|泰和李秀华律师出席第九届家事诉讼程序理论与实务论坛


2026年4月19日,泰和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与财富管理中心主任、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李秀华律师出席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九届家事诉讼程序理论与实务论坛,作了“多维视域下家暴预防与治理路径研究”主题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家暴不是家事,而是国事”这一理念标志着反家暴工作正走向制度深处,彰显了国家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同时强化了家事法学老师、法官、律师等在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责任。


 

一、反家庭暴力法:十年成就与四重挑战并存
 


 

过去十年,我国反家暴立法与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建立,共同织就了一张覆盖民事、刑事、行政领域的法律保护网络。然而,李秀华律师直指认定家庭暴力的核心困境:“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执行难”四重壁垒依然横亘在受害者与正义之间。从2016年引发社会震动的“拉姆悲剧”,到近期司法实践中认定的语言暴力、经济控制案件,每一个案例都在拷问着制度的落地质量。李秀华认为只有打破“只有肢体冲突才算家暴”的传统认知,每个人、每个家庭才有可能不受伤。民法典第1079条、1091条虽已纳入家暴情形,司法实践真正落地仍需精准发力,才能将纸面权利转化为受害者的真正盾牌。 李秀华教授强调:“法律的温度与力量,不在于条文写了什么,而在于受害者能否真正握住那把维护的钥匙。”
 


 

二、全链条治理:从被动应对到系统闭环
 


 

面对痛点,李秀华律师提出了一套具有前瞻性与实务性的系统解决方案——“预防—干预—救济—修复—矫治—技术赋能”全链条治理体系。这六大环节并非简单的线性排列,而是一个相互关联、动态反馈的闭环系统。

 
 

在预防阶段,李秀华律师强调全民教育与源头干预,尤其要加强对学校、社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在干预阶段,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书是核心工具,但必须配以快速响应机制和执行监督手段;在救济阶段,李秀华律师提出一个发人深省的观点:她认为最高院的新型救助受害人模式十分有助于有效制止家庭暴力。李秀华律师认为,“制止暴力与帮扶就业并重,受害人才能真正走出经济依附的阴影。” 没有经济独立,受害者即便离开施暴者,也可能因生存压力被迫返回充满家庭暴力环境。修复与矫治环节同样不容忽视。李秀华指出,家暴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心理与社会问题。受害者需要心理疗愈,施暴者需要行为矫正,家庭关系的重建必须在安全前提下审慎推进。李秀华律师认为高危家暴风险评估量表(涵盖威胁杀人、极端控制、自杀威胁等九大高危信号,为基层干预提供了可操作的分级管理工具。多机构协同共治、分级干预策略,共同构成了从个案处置到系统治理的完整闭环。
 


 

三、技术赋能:让科技成为反家暴的“第三只眼”
 


 

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各行各业的今天,李秀华将目光投向了技术赋能的前沿阵地。她强调有关部门可利用AI语音情感识别、视频行为分析等先进技术,实现对潜在家暴风险的早期监测与自动预警;通过智能文书生成与类案检索系统,辅助法官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办案效率。更具突破性的是,李秀华提出构建覆盖公安、法院、妇联等多部门的反家暴大数据共享平台,打通长期存在的信息壁垒,实现案件自动流转与全流程跟踪。“以智慧治理破解信息孤岛,让科技成为反家暴的‘第三只眼’。” 这一设想,将传统治理中“人盯人”的被动模式,升级为数据驱动、主动预警的智慧治理新范式。
 


 

四、从提案到实践:那束光的力量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李秀华曾长期担任政协委员,将大量反家庭暴力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可以落地的政协提案,2015年曾受到民革中央特别表彰,2016年成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立法专家,积极参与并推进国家立法进程。早在2010年,李秀华律师提出的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政协提案,被当法院采纳。同年,某法院积极推动了个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地——这一探索比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整整提前了六年。“除非有光进来,受害人才能看到希望。” 李秀华用自己的实践证明:每一位法律人,可以成为那束光。从理念到行动,从个体到系统,从个案保护到社会治理——家暴治理,正在破局。“拒绝家庭暴力,让爱回家”不是一句温柔的口号,而是一场需要法律、科技、社会共同参与的深刻变革。 当光足够多,黑暗便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