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业绩|泰和助力金陵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发布时间:
2024-01-1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出具《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号),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泰和助力金陵药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核心原料药及高端医药中间体共性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金陵药业成立于1998年9月8日,并于1999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金陵药业”,股票代码为“000919”。金陵药业是一家集医药和医康养护于一体的医疗健康上市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经营业务已完整覆盖中药材示范种植、医药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康复、养老、护理服务等大健康产业链环节。
泰和律师团队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金陵药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项目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审查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说明书、申请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开展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回复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等。本次项目组成员包括权益合伙人李远扬律师、合伙人颜爱中律师、李永律师、刘建恒律师、章慧律师,其中李远扬律师为项目负责人。泰和为本项目提供了专业且优质的法律服务,未来将始终如一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李远扬 律师泰和管委会主任李远扬律师现兼任全国律协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民盟江苏省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为第十二届中国上市董事会“金圆桌奖”最具影响力独立董事。专业领域:公司证券、股权投资、私募基金、资产重组及并购、银行融资、信托产品、涉外经济、不良债权清收与商业处置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颜爱中 律师合伙人专业领域:证券与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法律服务、并购和重组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尤其在并购重组和投融资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李永 律师
专业领域:证券与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法律服务、投融资、资产证券化、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刘建恒 律师
专业领域: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股权投资、商事替代性争议解决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章慧 律师
专业领域: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证券发行及上市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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