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219期


本期要点


市场监管总局推广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典型经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一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的公告》。


最高法发布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 CAPITAL MARKETS

市场监管总局推广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典型经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一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

附件汇集北京海淀、通州等20个地区试点做法,涵盖地方立法和标准、分行业保护指引、跨区域协作、行政执法与行刑民衔接、调解及司法确认。部分地区建设区块链存证、公证平台、风险评估和数字化服务系统;探索商业秘密保险、质押融资、认证评价及金融服务。有关做法还包括供应链、联合研发、跨境电商、人工智能数据和涉外维权等场景规则,以及服务站点、专家智库、技术调查官和多部门协作机制。


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上半年保持平稳高位运行态势

近日,有关方面公布2026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信用指数运行情况,全国企业信用水平总体平稳。

2026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为161.88,较2025年下半年回落0.04点、较上年同期上升0.27点。第二季度指数为161.72,较第一季度回调0.33点;6月为161.22,较5月下降0.31点,信用风险较高企业占比持续下降。上半年省级指数前五为陕西、新疆、安徽、北京、天津;行业前五为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教育、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各行业指数较2025年下半年均提升。


北京就知识产权金融扶持资金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8月3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布《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扶持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至8月9日。

《办法》适用于在北京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设置质押融资、保险和证券化三类后补贴。质押贷款贴息为实际利息50%以内且年化不超1.5%,每年最高30万元;综合成本补贴50%以内、最高3万元。贷款不良的,按机构承担风险本金最高50%补偿,单家机构年度最高150万元。国内、海外保险首次至第三次申报分别补贴80%、60%、50%,年限额分别20万、80万元;证券化利息补贴50%以内且年化不超3%,年度最高200万元。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 CORPORATE

市场监管总局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的公告》。

《公告》自8月1日起实施。在已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审查部分简易案件基础上,新增部分非简易案件委托审查,并增加辽宁、浙江、四川承办部分简易案件。总局同步升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为新增受托地区部署系统并为既有受托地区增设非简易案件模块;修订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手册,完善委托审查流程并要求同步制定内部流程。自2022年8月1日启动委托审查以来,受托省级部门平均受理16.28天、平均审结17.52天。


工信部就《钢制管法兰(PN系列)》等60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工信部科技司公布《关于公开征求〈钢制管法兰(PN系列)〉等56项行业标准和4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意见的公示》,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8月30日。

本次公示涉及60项报批项目,包括56项行业标准和4项行业标准外文版。行业标准涵盖化工18项、黄金1项、建材3项、机械13项、汽车19项、轻工2项、电子1项;外文版为4项轻工行业标准。公示列明的标准包括《钢制管法兰(PN系列)》《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金精炼行业》《水泥窑全氧燃烧技术要求》《工业用变压器能效分级及评定方法》《汽车用电动绞盘》《电子屏蔽合金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技术要求》《厨房挂件》等,报批稿可在工业和信息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公示”栏目查阅。


四部门印发交通运输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近日,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公布《交通运输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部署六方面任务: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信用体系,整治低价无序竞争;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发展多式联运及交通物流与制造业融合;整治招投标问题,规范政府补贴和行政权力;统一执法标准并加强平台监管;推进数据共享开放、资源集约利用;扩大消费市场,有序开放新兴市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基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和国际运输便利化。文件还提出信用监管、汽车租赁跨区域网络、船检通检互认及快递秩序整治等专项行动。

 

税务 

TAXATATION

国家税务总局首个跨境税收行业类指引《国际运输涉税服务指引》正式发布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首个跨境税收行业类指引《国际运输涉税服务指引》,为从事国际航海、航空、陆路等跨境运输行业的经营主体提供全链条、标准化、可落地的涉税合规参考,“税路通”跨境税收知识产品体系实现再扩容。

《指引》分为“引进来篇”和“走出去篇”,区分各类运输方式,围绕“该不该缴税、缴什么税、缴多少税、怎么缴税”,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应税收入、税款计算、税收优惠、协定待遇、办税流程、涉税风险提示等八个维度系统梳理相关涉税事项。同时,通过编译公开涉税案例以案释法,直观提示跨境经营税务风险。附录中还归集了全链条涉税政策,并汇总了指引涉及的办税渠道查询链接等内容。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发布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5起案例,涉及直播带货、电商平台保证金监管、平台代运营、虚拟财产交易及主播赔偿承诺等场景。案例明确:直播带货属经营行为,主播对竞品评价负较高审慎义务,片面陈述、不当关联致公众误解的,构成商业诋毁;平台对入驻商户保证金负必要监管义务,知道或应当知道商户异常提现逃避退赔而未采取措施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代运营商组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构成严重违约,平台可依有效格式条款扣除保证金;账号转让中出卖人隐瞒搜索、推广等核心功能受限信息,构成根本违约;直播推广方作出的售后兜底、假一罚四承诺有效,应依约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检发布第六十三批刑事再审抗诉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公布《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本批案例为检例第257至261号,均系最高检提出抗诉的刑事再审案件,涵盖抢劫、故意杀人、强奸及运输毒品。案例明确:应结合侦破经过、客观证据及同案供述审查翻供;封闭空间命案应分析熟人生人作案特征并排除第三人作案;缺乏客观证据且有罪供述合法性、真实性存疑的,依疑罪从无处理;零口供毒品案可调取技侦材料,实质审查人像、声纹等鉴定;应挖掘手机通讯等电子数据,运用间接证据形成闭环并排除合理怀疑。


两高发布海洋生态公益诉讼等司法解释修改决定

2026年8月5日,两高公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两件司法解释的决定》。

《决定》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海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更名为《办理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适用海域内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引发的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海洋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可向责任人提出赔偿要求并向海事法院起诉;检察机关可支持起诉,并在部门未追偿、未起诉或未依法履职时依法提起诉讼。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制定依据相应调整为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


最高法发布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适用新规则

2026年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法典施行后法律事实引起案件适用法典;施行前事实原则适用当时法律和司法解释,原则性规定可援引法典具体规定说理。跨施行日持续履行合同,按履行时点适用相应规则;持续侵权及部分损害后果发生于施行后的情形适用法典。未届满三年时效的民事案件可适用五年时效。施行后公益诉讼证明、禁止令保全及行政案件法律规范确定适用法典;连续违法行为施行后终了的行政案件适用法典。派出机构诉讼被告、从轻减轻处罚、再审及未审结案件适用亦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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