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224期
发布时间:
2026-09-14 11:57

本期要点
《金融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正式出台
9月1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金融办会同各金融单位制定的《金融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正式出台,明确到2030年形成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总体框架,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国办印发通知依法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
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6〕24号),提出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四方面举措,引导龙头企业践行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支付账款的承诺。
最高法发布六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限定交易、差别待遇、不公平高价,横向垄断协议的识别以及反垄断行政处罚司法审查等问题,涵盖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水泥、混凝土等民生行业和生产性基础服务行业。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 CAPITAL MARKETS
《金融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正式出台
9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领域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推动金融强国建设有关情况。会上介绍,根据“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在中央金融委统一部署下,中央金融办会同各金融单位制定的《金融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正式出台,这是“十五五”时期金融工作的总体方略和具体谋划。规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形成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总体框架,金融调控政策协同有效,金融体系结构合理优化,金融监管严密有力,金融风险防控精准高效,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质效不断提升,金融法治体系完备齐全,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金融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持续提高;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规划系统明确了健全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等重点任务。为实施好相关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配套出台9份相关领域行动方案。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表示将实施更具包容性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制度,努力将A股市场打造为境内优质企业上市首选地。
证监会核准中金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
9月7日,中国证监会作出批复,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方式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资产、信达资产成为主要股东,相关批复于9月8日对外发布。根据安排,本次吸收合并采用换股方式进行,东兴证券(证券代码601198)、信达证券(证券代码601059)已启动换股吸收合并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完成后上述两只证券将终止上市。为此,上海证券交易所于9月8日发布公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自9月9日起将上述两只证券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该案是继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合并之后证券行业又一起头部券商整合案例,交易完成后中金公司的资本实力与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张,行业集中度继续提升,市场人士认为,在建设一流投资银行的政策导向下,证券行业并购重组仍将保持活跃。
人民银行公告将开展隔夜逆回购操作
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更好匹配银行体系短期流动性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将于9月14日至9月17日开展隔夜逆回购操作,采用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每日操作量不超过6000亿元。这是人民银行首次明确以“每日限额+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开展隔夜逆回购操作,被视为货币政策工具箱进一步丰富、流动性调节更趋精细化的信号。此前,人民银行已于9月4日公告,于9月7日以固定数量、利率招标、多重价位中标方式开展5000亿元3个月期买断式逆回购操作,因当月有5000亿元3个月期买断式逆回购到期,此次为等量续做。分析人士表示,隔夜逆回购工具的引入有助于引导隔夜利率围绕政策利率平稳运行,避免主要市场利率较大幅度偏离政策利率中枢,并增强中央银行对短期流动性的调控能力。
上交所与中证指数调整科创50等指数样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此前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调整科创50等指数样本,相关调整于9月11日收市后生效,其中科创50指数更换5只样本,睿创微纳、华丰科技、屹唐股份、影石创新、盛合晶微等公司被调入。指数样本定期调整是保障指数代表性与可投资性的常规制度安排,调整生效后,跟踪相关指数的指数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将同步调仓,短期内可能对调入调出个股的成交和价格波动产生一定影响。此外,9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在香港交易所中国机遇论坛上表示,上交所将在两地证监会统筹指导下,进一步丰富互联互通投资标的类型,同时探索交易机制、标的范围与投资者门槛方面的更多优化,持续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 CORPORATE
国常会研究算力网建设、通过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9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指出近段时间一些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教训极为深刻,要针对规章制度落实不严、工程层层转包、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会议指出,算力网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支撑,要坚持合理布局、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算力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应用,构建多层次网络化算力体系,推动算电协同、算网融合,加快绿电直连、源网荷储等项目落地,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会议研究全面系统推进老旧水库改造提升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分类施策,“一库一策”制定改造方案,加强部门协同和要素保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会议听取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情况汇报。会议审议通过《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要求切实加强基金会公信力建设,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挥多部门综合监管作用,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国办印发通知依法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
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6〕24号),对依法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作出部署。通知提出四方面举措:一是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及时支付账款要求嵌入行业管理,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结算支付管理规定,明确账期起算节点、款项支付方式及流程、检验验收或竣工结算标准及期限、最长付款期限等关键要素,引导大型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带头发布并践行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小企业支付账款的承诺;二是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大型企业账款监测机制,对故意拉长账期的企业开展联合约谈并督促整改,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细化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应付账款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披露主要账款支付方式、平均账期、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开立情况等事项;三是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压减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至6个月;四是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政府采购项目全额采用现金支付,支持大型企业通过贷款、发债融资置换应付账款。
两部门发文规范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
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外公布。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要求,聚焦低价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明确了成本核算形式、核算基础、核算要求等事项。通知提出,成本核算原则上以经营者生产特定产品的个别成本为基础,核算个别成本应当坚持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相关报表为基础;在无法核算个别成本时,参考该产品的行业平均成本并考虑一定下浮幅度进行核算,行业平均成本由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测算确定。通知还明确,对于实际产能利用率大幅低于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的经营者,适当考虑产能利用率对个别成本的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旨在夯实治理低价无序竞争的制度基础,推动相关行业从“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创新”,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
九部门印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9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联规函〔2026〕305号,成文日期9月9日)对外公布。规划按照“1+4”结构提出面向2030年的发展目标:总目标是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巩固,进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国内市场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在各自领域新车总销量的占比分别达到70%、40%,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实现规模应用;细分目标包括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和纯电动乘用车平均电能消耗量分别达到每百公里3.3升和11.5千瓦时左右,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部分城市道路等场景实现高度自动驾驶,全员劳动生产率较2025年提升15%,培育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销量前十的整车企业和全球百强零部件企业,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规划部署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促进跨界融合发展、构建科学高效的行业治理体系、开创全球产业合作新局面五方面17项重点任务,以及4个重大工程和3个重点行动。
工信部发布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十五五”规划》,部署了适度超前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等六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规划明确,到203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覆盖完善、性能领先的新一代通信网,并提出13项具体指标,主要包括信息通信行业收入达到4.1万亿元,信息基础设施累计投资3.8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8%,智能算力规模达每秒9800百亿亿次浮点运算,5G(含5G-A)用户普及率达到95%等。规划强调适度超前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和融合应用,深化信息通信技术与实体经济结合。业内人士表示,“十五五”时期信息通信业将从网络“管道提供者”加快向数字基础设施与智能服务提供者转型,网络能力、算力供给与数据要素流通的协同将成为行业发展主线,并为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提供底层支撑。
税务
TAXATION
税务总局明确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申报事项
9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配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26年第28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扣缴办法有关规定,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填报说明,与扣缴办法同步施行。申报表主要填写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情况,表内项目包括基础信息、应税交易信息、增值税税款计算、附加税费、备注五类共14列;附列资料主要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扣缴申报明细。按照此前发布的扣缴办法,境内自然人提供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等应税交易的,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应当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扣缴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企业向自然人采购上述服务时,需按公告要求办理扣缴申报,防范税务合规风险。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法发布六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9月10日,2026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明晰市场竞争规则、推动形成公平竞争法治环境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限定交易、差别待遇、不公平高价,横向垄断协议的识别,以及反垄断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的司法审查等重要法律问题,涵盖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水泥、混凝土等民生行业和电镀污水处理、管道热蒸汽等生产性基础服务行业。其中,“谭某与某农产品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明确,以惩罚性差别待遇迫使商户“二选一”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定交易行为,为农产品流通领域经营者的竞争行为划出合法边界;机动车检测机构垄断纠纷案通过在合同纠纷审理中准确识别垄断问题并依法移送管辖和移送违法线索,实现对垄断违法行为的司法处理与行政查处无缝衔接。最高法表示,将持续加强反垄断司法,不断完善夯实反垄断裁判规则,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最高法发布九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9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此次发布正值2026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与次日发布的6件反垄断典型案例相衔接,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强化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司法态度。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既依法制止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注意尊重市场规律,审慎把握认定标准,避免将正常商业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为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留出空间。最高法表示,将进一步统一反不正当竞争案件裁判尺度,明晰市场竞争规则,稳定经营预期,推动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上实集团原总裁周军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9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周军贪污、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军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分别上缴国库或者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3年,周军利用担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54亿余元;2006年至2023年,周军利用担任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行政总裁,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投资、经营活动、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151万余元。法院认为,周军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海市崇明区政协原副主席张荣受贿案一审宣判
9月1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崇明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张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5年,被告人张荣先后利用担任原崇明县合兴乡党委书记,原崇明县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主任,原崇明县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原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原崇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原崇明县总工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崇明区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1万余元。上海三中院认为,张荣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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