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911期
发布时间:
2020-03-16 17:45
本期要点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近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4月13日起施行。
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自2020年3月13日起实施
3月13日,上交所官网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关于证券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自2020年3月13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对17项政策逐一进行解读,更好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享用各项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
国务院改革土地管理制度 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自主权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目 录
Table of Contents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证监会明确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证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力度的通知》
新三板市场定向发行制度改革初现成效
商业与公司 CORPORATE & COMMERCIAL
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自2020年3月13日起实施
43家公司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 线上娱乐公司业绩亮眼
央行:优惠贷款累计发放1821亿,实际融资成本1.28%
2月汽车行业产销出现大幅下滑
多家厂商争相布局Wi-Fi6产业链
税 务TAXATATION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税收大数据助力长三角复工复产
税费能源交通等齐降成本 小微企业获重点扶持
税务总局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财政部:今年将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国务院改革土地管理制度 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自主权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202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
恶意注册“火神山”商标 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顶格处罚10万
公牛集团5亿专利诉讼案上诉获最高院受理发回重审
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被处罚
其 他 OTHER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近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4月13日起施行。
证监会高度重视证券期货立法体制机制建设,早在2003年就印发了《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试行)》,试行之后,于2008年制定了《规定》。此后,证监会又先后印发了《证券期货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试行规则》《关于进一步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制定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实施至今十余年来,《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在近几年进行了修改。同时,资本市场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相关规章制定修改等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证监会落实《立法法》《条例》相关规定,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资本市场立法工作特点,开展了对《规定》的修订完善,并于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改,除将原来的“起草与审查”一章分为“起草”和“审查”两章外,保持了原有框架结构。在条文上,由原来的40条增至41条,主要修改28条,增加5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如制定规章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要经批准,对临时补加规章立项进行规范等。二是按照《条例》要求修改补充新的规定。如强调制定规章应当符合上位法规定;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要向社会公布;起草部门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章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进行论证咨询,必要时进行听证;法制机构审查规章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法制机构应当组织进行论证研究等。三是结合实践经验,改进我会立法程序机制。如规定重要的或者综合性的规章,可以由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共同负责起草;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至规章层面;明确法制机构在规章审查中的职责,进一步丰富审查措施手段等。
《规定》作为“规章”中的“规章”,对证券期货规章的立改废释程序进行了系统的修改与完善,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的施行,有助于深入贯彻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的原则要求,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定修改等立法活动,保障规章起草、审查质量,提高证券期货规章立法水平。
证监会明确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经统筹研究,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或外商独资证券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
证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为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工作,便利投资者和市场主体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形成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两家单位《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法〔2018〕305号)关于充分运用在线纠纷解决方式开展工作的相关要求,共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tiaojie.court.gov.cn,以下简称法院调解平台)与“中国投资者网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解决平台”(www.investor.org.cn,以下简称投资者网平台)实现数据交换、互联互通,建立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目前,法院调解平台有全国2800多家各级法院接入,投资者网平台入驻的证券期货调解组织(以下简称调解组织)覆盖资本市场各投资业务领域、全国各辖区。两个平台的联通,可以实现线上接收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接收投资者调解申请、调解员选择、组织调解、调解协议线上申请司法确认等功能。
一方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法院通过对接机制向调解组织(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调解案件;调解组织接受委派/委托开展调解,完成后将结果告知法院。如需司法确认,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在线司法确认;未达成和解的案件,法院继续按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另一方面,调解组织自行调解完毕的纠纷案件,也可基于当事人申请在线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使得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对投资者、市场机构等当事人而言,“一次不用跑”“键对键”就能在线完成调解流程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日前,上海金融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浙江证券业协会等调解组织分别运用上述机制,进行了在线诉调对接实践。已经完成的两批虚假陈述纠纷案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投资者累计获赔金额320余万元。这两批纠纷的快速、妥善化解,标志着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正式落地实施,为今后人民法院和调解组织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范本。
疫情发生以来,为减少人员聚集、遏制疫情传播,在证监会统筹指导下,各地调解组织迅速行动,在坚持依法化解纠纷的前提下,大力推行远程纠纷化解模式,纷纷推出“在线调解”“远程沟通”“在线诉调对接”等工作举措,依法高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截至3月上旬,各调解组织已受理在线调解申请480余件,调解成功310余件。证监会系统近年来会同各级人民法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成效,在这一特殊时期得到全面应用和充分展现。
建设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务实举措和具体实践,对于降低投资者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提升科技信息化监管工作水平,以及疫情防控期间便利投资者和市场主体解决纠纷,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证监会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各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力度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银行业保险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助力“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聚焦重点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着力加大对“三区三州”135个深度贫困县,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县、未脱贫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聚焦重点帮扶领域,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聚焦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努力防止因病、因灾致贫返贫。聚焦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加强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金融服务。
《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实现“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所在省份贷款增速,力争2020年各深度贫困县存贷比有较大提升。要实现“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保险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体系,努力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
《通知》指出,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设立审批绿色通道,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提高“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不良贷款容忍度,优先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农信社改革等金融改革试点,将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情况纳入监管评价体系。
《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加“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贷款投放,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适当放宽信贷条件,努力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可执行更加优惠的利率。深入推进保险扶贫,着力提供充足风险保障。银行保险机构要优先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增设分支机构,实现基础金融服务高质量全覆盖。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完善扶贫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优先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重点扶贫项目等开工复工。精准规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切实满足受疫情影响的贫困群众恢复和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保险机构对疫情相关的出险理赔要简化理赔流程,提高服务时效,及时足额赔付。
《通知》要求,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资源投入,认真总结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新三板市场定向发行制度改革初现成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取消单次发行新增股东不得超过35人的限制,允许实施自办发行和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优化授权发行机制和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作为本次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定向发行制度改革落地实施2个月以来,新三板市场定向发行融资效率得到了提高,挂牌公司融资成本得以降低。截至3月12日,有10家挂牌公司提交了超过35名新增股东的定向发行申请文件,有70家挂牌公司采用了自办方式实施定向发行。新三板定向发行制度改革在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发展方面的成效正逐步显现。
一是突破单次定向发行对象人数限制,满足了部分挂牌公司发行需求、提升了定向发行效率。2020年3月初,剧星传媒(833153)完成了向55名董监高、核心员工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83万元。截至3月12日,还有9家挂牌公司已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拟向超过35名新增股东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3.85亿元,平均单次发行人数59人,其中外部投资人占比为27%。
二是推出自办发行降低了挂牌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截至3月12日,共有70家挂牌公司采用自办方式实施定向发行,占全部定向发行次数的45.2%;其中,2月有34次,占当月发行次数的51.5%。自办发行既节约了挂牌公司完成定向发行的时间,又节省了中介机构服务的费用。经统计,自办发行项目从股东大会召开至提交申请材料平均用时仅为4天,较普通发行节省10天左右。
三是妥善安排自律审查与行政核准的分工和衔接,确保新三板市场定向发行业务有序开展。定向发行制度改革后,对于不超200人的发行,由事后备案改为全国股转公司事前审查;对于超200人的发行,经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并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后,发行人履行核准程序。1月3日至3月12日,全国股转公司累计完成38单200人以下的定向发行审查;对由南方制药(831207)提交的首单超200人的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已完成审查并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函。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结合新三板定向发行审查实践,不断优化发行审查机制,确保自办发行审查质量,进一步完善自律审查与行政核准的衔接机制,持续提升新三板融资功能,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自2020年3月13日起实施
3月13日,上交所官网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关于证券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自2020年3月13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条文包括《交易规则》第2.3条、第5.1.1条、第7.1条、第7.4条、第7.6条、第7.8条等,主要涉及增加存托凭证作为交易品种、完善交易异常情况和重大异常波动处置规定、明确证券即时行情实时发布等内容。
上交所表示,上交所于2018年8月6日发布的《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上证发〔2018〕59号)和于2020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5条的通知》(上证发〔2020〕1号)同时废止。
上交所同时表示,考虑到市场及会员业务技术准备情况,《交易规则》中此前暂未实施的部分内容继续暂缓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上交所另行通知。
43家公司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 线上娱乐公司业绩亮眼
截至3月11日,已经有43家上市公司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其中19家公司业绩预增,其余多家公司业绩略增或者续盈。从行业来看,线上娱乐等行业的上市公司业绩表现较好。
游戏公司业绩靓丽
在43家公司中,9家公司业绩同比增长下限超过100%,其中奥飞数据表现亮眼。公司业绩预告显示,一季度预计盈利7030万元至7310万元,同比增幅为393.92%至413.59%。此外,四方达、雅克科技等公司一季度业绩表现也不错。
从净利润来看,预告净利润下限超过5亿元的有1家,4家公司处于1亿元至5亿元区间,37家预告净利润下限低于1亿元。宜通世纪净利润下限为亏损350万元,是43家中唯一可能亏损的企业。
从行业来看,以姚记科技为代表的在线娱乐产业整体表现靓丽。姚记科技预测2020年一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在1.32亿元至1.74亿元之间,同比增长幅度达到150%至230%。在已经披露业绩预告的43家上市公司中位列第三,仅次于奥飞数据和四方达。
游戏股一季度业绩会不会是昙花一现,线上娱乐需求爆发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此前昆仑万维在业绩预告中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良好,主要经营指标的同比、环比数据均有大幅提升。其中,闲徕互娱以及GameArk国内部分活跃用户和流水增幅较大,为报告期内的主要业绩贡献点。
部分企业经营受疫情扰动较大
有人欢喜有人忧。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确实让一些上市公司业务遭到了冲击。从业绩预告来看,有超过10家上市公司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绩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汉宇集团、硕贝德、润禾材料、宜通世纪是43家公司中业绩下滑最明显的几家企业,净利润下限相比去年同期都下滑超过120%。
宜通世纪表示,报告期内,疫情给公司网络维护和网络工程业务带来一定的影响。由于工程工期延长,维护工单完成率较低,预计会对公司一季度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硕贝德也在业绩预告中坦言,因疫情产业链复工延迟,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万元至800万元左右,比上年同期下降56.14%至72.59%。
不过,私募人士表示,一些工程类企业一季度业绩下滑在预期之内。“工程类企业一般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疫情解除后,企业可以通过加班等方式追赶工程进度,从而实现收入的恢复。”该私募人士表示,这时候要仔细研究公司基本面,判断区分企业真是遭受了疫情冲击还是本身业务就已下滑。
央行:优惠贷款累计发放1821亿,实际融资成本1.28%
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作用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截止到3月13日,央行已经发放专项再贷款1840亿元,9家全国性银行和10个省市的地方法人银行,向4708家全国性和地方性重点企业,累计发放优惠贷款1821亿元,平均每户企业获得优惠贷款4000万元,优惠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为2.56%,财政贴息50%后企业实际的融资成本大约是1.28%,低于国务院不高于1.6%的要求。
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孙国峰表示,目前来看,银行发放优惠贷款的进度保持在每天100亿元以上,发放的速度比较快。从效果来看,据不完全统计,1月25日至3月10日,名单内的重点企业生产口罩16亿个、防护服8779万件,护目镜421万个,病毒检测试剂1029万人份,负压救护车4143辆,蔬菜249万吨,粮食374万吨,肉类10056万吨。专项再贷款还为一些重点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比如为支持北京小汤山医院新建床位,向北京城建集团快速发放贷款3.3亿元。
他表示,目前医用物品紧张局面已经明显缓解,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专项贷贷款的政策效果显着。
2月汽车行业产销出现大幅下滑
3月12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发布了2020年2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5万辆和31万辆,环比均下降83.9%,同比分别下降79.8%和79.1%。
对此,中汽协相关负责人分析称,2月汽车行业产销出现大幅下滑。生产端,企业因复工进度慢,零部件供应等问题导致产出水平低;消费端,产品消费停滞,市场需求受到严重抑制,对上半年的汽车市场将产生影响。
对于汽车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中汽协提出了五项“稳增长、促消费”相关政策建议,包括加快推进包含湖北地区企业的复工复产;保障用工,提高物流效率;调整“双积分”考核、延缓“国六”达标车型等积极减负政策;优化并延续新能源补贴政策,大力发展新能源车产业,以及尽快出台激发消费潜力系列政策等。
中汽协副秘书长许海东认为,今年中国汽车行业2月已触底,3月有望回升,“在现有疫情情况下,预计今年第三季度中国汽车工业将全面恢复。”
多家厂商争相布局Wi-Fi6产业链
近日,三星、华为、小米等厂商纷纷发布Wi-Fi6相关终端产品,涉及手机、电视、路由器等领域。机构预测,Wi-Fi6市场规模有望保持高增长,产业链相关公司将受益。
3月11日,联发科宣布,近日公司与三星联合推出全球首款搭载联发科定制Wi-Fi6芯片的8K分辨率QLED电视——三星8K QLED Y20(Q950、Q900)。这是目前全球唯一支持Wi-Fi6的8K电视。
Wi-Fi6是最新一代的无线局域网传输技术,相比上一代技术将提供更快的速度、更高的吞吐量、更大的覆盖面积、更好的安全性和更低时延等性能,为用户带来更好更畅快的体验。
2月份,小米发布支持Wi-Fi6技术新款手机小米10系列,同时推出旗下首款Wi-Fi6路由器AX3600。华为发布Wi-Fi6+路由器AX3系列,华为方面称,其在Wi-Fi6方面提交了240项技术提案,是Wi-Fi6标准的主要贡献者,华为两款端到端自研Wi-Fi6+芯片将应用于华为路由器和华为手机等终端。
3月11日,卓翼科技在互动平台称,公司Wi-Fi6路由器主要合作客户包括小米、华为等品牌商。公司为客户生产的Wi-Fi6路由器,市场表现亮眼,2020年合作产品发货量将再创历史高峰。
天邑股份3月7日表示,公司于2019年下半年实现Wi-Fi6路由器的批量出货,目前已向市场推出两种型号Wi-Fi6产品,另外两款其他型号的产品也已进入投标中,后续将视市场需求推出更多类型的产品,供客户进行差异化选择。目前,公司Wi-Fi6产品在国内的客户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海外客户也在拓展中。
此外,万隆光电称,子公司英脉通信正加紧研发,预计今年上半年会推出Wi-Fi6标准的相关的产品。创维数字2月17日表示,公司Wi-Fi6路由器产品目前处于研发阶段。1月22日,博通集成在互动平台称,公司的Wi-Fi6产品也在持续研发推进过程中,研发进度符合预期。
目前,Wi-Fi芯片厂商主要是高通、博通、华为、乐鑫科技等,家庭路由器/家庭智能网关供应商主要是TP-Link、腾达、小米、中兴通讯、华为、天邑股份、瑞斯康达、平治信息、特发信息、共进股份等,无线接入AP供应商主要是紫光股份(新华三)、星网锐捷(锐捷网络)、华为、中兴通讯等。
具有Wi-Fi6标准的芯片,全球出货量将由今年的约3亿套,快速成长到2022年的超过20亿套,市场规模大幅超越5G基带芯片的出货规模。2020年可能将是Wi-Fi6渗透率快速提升的开始之年,支持WiFi6的总设备出货量将从2019年的11.6万台增加到2021年的5800万台。
税 务 TAXATATION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对17项政策逐一进行解读,更好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享用各项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新版《指引》相较于2月份制发的版本,内容更全面,解读更细致,更加便于纳税人、缴费人理解掌握。一是增加了新政,新增了第二批出台的阶段性社保降费、医保降费政策,以及第三批出台的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政策;二是细化了内容,比如在“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条目下增加了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税目注释;三是补充了清单,在“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条目下,补充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
——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对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扩大捐赠免税进口物资范围。
——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当前疫情防控呈现持续向好态势,生产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复。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以更优的服务、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税收大数据助力长三角复工复产
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借助税收大数据以及中央相继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长三角地区的税务机关正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对冲疫情冲击。
企业复工复产,产业链环环相扣,一个环节阻滞,上下游企业都无法运转。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数据,具有客观、全面、及时反映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运行情况的优势。长三角地区税务机关利用税收大数据,为企业提供原材料、人力资源、物流融资等方面的信息支持,助力复工复产。
在浙江宁波,主营塑料折叠桌椅的一象吹塑家具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出现焊管等原材料短缺。公司负责人担心,300万美元的产品不能如期完工,面临订单逾期风险。宁波余姚市税务机关依托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通过票流分析归集企业名单,帮助这家公司找到了新的原料供应商,目前400吨焊管已到位,解了燃眉之急。
在江苏常州,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精密仪器有限公司面临上游厂家无法供货的压力。税务机关运用大数据,筛选形成供货商名单,确保企业供应端正常运转。在江苏苏州,一家从事建筑节能科技的公司负责人金承哲发愁,原先唯一的供货商尚未复工,库存原料只够用10天,如果再找不到新的供应商就只能停产。得知这一消息后,常熟市税务局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匹配,很快就为企业找到了安徽、浙江等地的9家供应商。
复工复产后,企业又面临成本上升、资金紧张等难题。针对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中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长三角地区税务机关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和涉税诉求,通过网上、线上提供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交通运输等行业饱受冲击,上海衡建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面临很大压力。这家公司的总经理李慧敏介绍,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后,税务机关很快就告诉我们,1月份的班车服务可免征增值税3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日产抗病毒类中药饮片10多吨的铜陵禾田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入选安徽省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当地税务机关为它专门梳理了一份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公司董事长何生介绍,至少可以减税20多万元。
在外贸重镇——浙江宁波,2月份税务机关累计为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46亿元,为外贸发展注入强心剂。
在江苏南京,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里,机床全速运转。企业总经办主任张伶介绍,今年公司订单额突破100亿元,同比增长25%,复工率达98%。税务机关搭建征纳沟通智能化平台,为企业复产稳产增产注入了动力。
国家税务总局12日公布的增值税发票最新数据显示,2月24日起,长三角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发生的实际销售明显提速。三月份第一周,长三角地区开票企业数量环比上周提升16.9个百分点,开票金额提升3.7个百分点,复工复产大潮开启,生产活动正在有序回归常态。
税费能源交通等齐降成本 小微企业获重点扶持
近期,从减免增值税等多项税收,阶段性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以及缓缴公积金,减免物业租金,到降低用电用气成本、降低融资成本,再到降低港口运输等交通费用,从中央到地方层层部署,一揽子举措用“真金白银”为企业减轻负担,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涉及数千亿元的抗疫减负举措正密集落地。
用能和交通成本接连调降
交通成本和用能成本是为企业减负的重要方面。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作出安排部署,研究确定了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一系列举措。
疫情发生之后,相关部门一方面保障能源供应,另一方面,通过“两降低一下调”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明确,除高耗能行业用户,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从2月1日至6月30日,电费降5%,即按照原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与此同时,2月7日出台的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今年6月30日。对重点的“两部制”电力用户,容(需)量电费进行减免。
目前降电价新政都已落地,惠及数百万家企业。在工业大省辽宁,有180多万户非高耗能企业将享受到这次的电费减免,一共可以减免11亿元。经济大省江苏,有460万户企业符合减免电费条件,减免电费约50亿元。
企业用气成本也在降低。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小微企业获重点扶持
这一次的降成本,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临时性的阶段性降成本,在当前受疫情影响情况下,阶段性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负担,增强企业抵抗风险、顺利复工复产的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央地出台的一系列降成本举措中,小微企业获得重点扶持。例如,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这已经是一个月内推出的第三批减税降费政策,也是减税政策再次聚焦小微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免政策比较多,既有对支持复工复产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又有国家出台的其他针对疫情防控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去年以来出台的针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
地方为企业减负的举措也在密集落地。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人田彦虎介绍,基地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对疫情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给予每千瓦时2分的补贴,对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到1%以内;对受疫情影响暂无法及时足额缴纳贷款担保费用的中小微企业,可给予6个月宽限期等。
从企业的情况来看,当前反映比较突出的成本问题主要是用工成本和融资成本两项。降低融资成本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降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并引导银行让利,主动降低企业贷款实际利率。二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尤其是要增加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让更多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进行低成本融资。
税务总局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税务总局等23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聚焦改善消费环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消费领域治理水平,提出19条政策举措。
国家发改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副司长常铁威说,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短期有利于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充分释放因疫情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培养壮大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长远看有利于破除制约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为经济增长培育持久动力。
意见从市场供给、消费升级、消费网络、消费生态、消费能力、消费环境等六方面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一是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全面提升国产商品和服务竞争力,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改善进口商品供给,进一步完善免税业政策;
二是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丰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改善入境旅游与购物环境,创新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模式;
三是着力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结合区域发展布局打造消费中心,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
五是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促进重点群体增收激发消费潜力,稳定和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六是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强化市场秩序监管,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在疫情防控出现积极向好态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的背景下,意见释放了鼓励和促进消费的积极信号,有利于为尽快恢复“生产-流通-消费”的社会大生产循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培育“智能+”等新型消费和消费新增长点。
财政部:今年将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将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今年将在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试点。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称,对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各试点地区应根据地方实际尽快推进其他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其他地区可根据地方实际确定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省级预算单位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通知明确,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中央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公开,地方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公开,采购意向也可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同步公开。主管预算单位可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集中公开,有条件的部门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
通知称,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国务院改革土地管理制度 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自主权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要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决定》提出,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国务院委托部分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
《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把关,特别要严格审查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将承接的用地审批权进一步授权或委托。自然资源部要对用地审批工作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202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202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对202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作出总体规划。2020年是人民法院推进落实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落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工作要点》,作为2020年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工作要点》提出了8个方面38项举措,对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改革主体责任、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便民司法制度体系、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完善法院组织体系和机构职能体系、健全顺应时代进步和科技发展的诉讼制度体系、健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建设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任务作出了安排部署。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全面贯彻中央改革部署。《工作要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又注重与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一脉相承、系统集成,统筹考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法院“五五改革纲要”部署的重要任务,在进度安排、内容衔接上对标对表,着眼于配套呼应、协同高效,有利于各项改革任务一体推进、一体部署、一体落实。
二是紧密贴合司法改革实际。《工作要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已经成熟的司法改革经验做法将继续巩固深化,并推动上升为制度;对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举措将继续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有待跟进的改革配套措施将及时推出、有效整合,进一步检视和优化有关改革举措总体规划,力争推动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取得新突破。
三是突出强调可操作性。《工作要点》是今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行动指南,研究工作要点过程中,反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力求改革任务的连贯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确保改革任务明确具体;另一方面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能在今年顺利完成。
另悉,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印发了《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为具体改革任务,明确每项任务责任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的统筹协调,要求各责任单位把提高方案质量、按时完成任务、抓好工作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人,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位,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改革任务台账管理和督办督察责任制,加强对各项任务的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恶意注册“火神山”商标 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顶格处罚10万
3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驳回“火神山”等63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通告》,根据通告,该局迅速对辖区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展开核查,对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等疫情相关商标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调查。3月11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最高额度10万元罚款。此案也成为打击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全国第一案。
据了解,3月7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立案调查,两天后调查终结。今天(3月11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市监工罚〔 2020 〕166号),对当事人代理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以最高额度10万元罚款。
经查,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2月13日,受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2家公司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雷神山”、“火神山”的商标共计10件。
“火神山”、“雷神山”是武汉火神山医院、武汉雷神山医院的名称,是臆造词,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武汉火神山医院与武汉雷神山医院承载着全国人民对疫情感染人员早日康复的美好祝愿,象征着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坚定决心。武汉火神山医院、武汉雷神山医院以外的申请人,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不仅损害了武汉火神山医院、武汉雷神山医院的在先权利,更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了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和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将“火神山”、“雷神山”作为商标注册申请,损害了武汉火神山医院、武汉雷神山医院的在先权利,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情况,仍接受2位申请人代理注册申请,为申请人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共计10件商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的规定,构成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给予警告;二、对当事人处以十万元罚款。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对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的相关违法行为移转至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公牛集团5亿专利诉讼案上诉获最高院受理发回重审
今年2月成功上市的公牛集团(603195.SH),上市一个月股价翻倍,市值近千亿,仍然未摆脱IPO进程时与同行之间的专利纠纷“阴影”。
3月10日,公牛集团披露了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称,3月6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应诉通知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226~230号)、《举证通知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226~230号),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江苏通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通领科技”)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电源插座安全保护装置”涉及5个案件的上诉请求。
其中,通领科技请求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裁定书》,将案件发回南京市中院重审,5个上诉案件涉及金额4.99亿元。
事情要从2018年9月说起,当时,公牛集团启动A股IPO进程,不过,好景不长,来自江苏苏州的同行通领科技,以专利侵权为由,将公牛集团告上了法庭。2018年12月,通领科技以公牛集团等作为被告,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诉讼,分别涉及发明专利“支撑滑动式安全门”(专利号为ZL201010297882.4)和实用新型专利“电源插座安全保护装置”(专利号为ZL201020681902.3)两项专利。
对于同行的专利“狙击”,公牛集团也作出了相应回击。
2019年1月,公牛集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上述专利的无效宣告申请,半年后,公牛集团称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40759号、第40829号),宣告上述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在此背景下,南京市中院于2019年7月21日驳回了通领科技的起诉。
可以看到,被南京中院驳回起诉的通领科技,心有不甘。一方面,2019年7月3日,通领科技以涉案的“支撑滑动式安全门”发明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为由,申请撤回了这部分上诉;另一方面,一个月后,通领科技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南京市中院关于“电源插座安全保护装置”专利案件的裁定,将相关案件发回南京市中院重审。
在公牛集团3月10日披露的公告中,通领科技认为,南京市中院“在本案一审裁定作出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案专利所作出的第40759号无效决定尚未生效,且上诉人有权对其提起行政诉讼的三个月的法定期限内”,在这个关键时刻,南京市中院直接作出上诉人“在本案涉案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已丧失法律基础”的认定,一审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同时,通领科技强调, “公司在本案一审过程中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在涉案专利的审查决定效力未定,且上诉人有权对涉案专利的第40759号无效决定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径自对本案侵权诉讼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势必会给上诉人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对上诉人极不公平,同时,也必将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
对于上述纠纷,3月10日的公告中,公牛集团控股股东宁波良机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如法院因该诉讼判决公牛集团承担损失,控股股东将对上述损失给予全额补偿。
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被处罚
近日,民政部对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调查显示,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分支机构“保护繁育与利用委员会”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之下,违规设立“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蛇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大鲵专业委员会”“鲟鱼专业委员会”等三级分支机构。
据了解,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民政部对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已责令其撤销了违规设立的分支机构。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该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民政部表示,各社会组织要全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行为,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所属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
同时,民政部还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切实维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其 他 OTHER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通知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要求,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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