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910期
发布时间:
2020-03-09 17:25
本期要点
证监会修订完善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政策 引导投长、投早、投中小、投科技
近日,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实施细则,3月31日正式实施。
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抓紧抓细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全国股转公司3月6日晚间发布消息称,在评估前期举措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全国股转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的支持,依法合规增加监管弹性,全力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抓紧抓细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权威部门详解疫情防控财税政策热点问题
3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有关情况。
两部门:对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将广泛听取认真吸收公众意见
近日,司法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在京联合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干部、居民和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会议,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讨论,发表意见建议。
习近平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日在京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目 录
Table of Contents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修订完善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政策 引导投长、投早、投中小、投科技
证监会通报2019年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
证监会降低证券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
证监会就《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
商业与公司 CORPORATE & COMMERCIAL
银保监会:近期将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国家邮政局:1月快递业务量37.8亿件 同比下降16.4%
神舟电脑起诉京东拖欠3亿货款
新增注册多个生鲜商标加速业务扩张? 美团回应:保护知识产权
健身行业线下停业线上直播爆发
税 务TAXATATION
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抓紧抓细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新三板转板上市机制公开征求意见
央行:LPR机制已尽可能保证报价行真实报价
国资委发文规范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
商务部:近期全国消费市场运行出现积极变化 市场销售触底回升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两部门:对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将广泛听取认真吸收公众意见
最高检:对45件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我国将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
广州市公安局发通报 “梅姨案”被拐15年少年已找到
广东佛山“母亲送子自首”案宣判 诈骗70余万元获刑十年
其 他 OTHER
习近平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修订完善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政策 引导投长、投早、投中小、投科技
近日,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实施细则,3月31日正式实施。
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创业投资(基金)企业,“研究建立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的制度安排”。为落实国务院此项政策要求,2018年3月证监会发布《特别规定》,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政策。政策实施以来,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化退出给予支持,取得了一定效果。
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渠道,畅通“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促进创业资本形成,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对于支持中小企业、科创企业创业创新的作用,通过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助力疫情防控,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证监会对反向挂钩政策作了修订完善:
一是简化反向挂钩政策适用标准。明确创业投资基金项目投资时满足“早期企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个条件之一即可享受反向挂钩政策,并删除基金层面“对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合计投资金额占比50%以上”的要求。
二是为激活大宗交易方式下受让方的交易动力,通过同步修订证券交易所实施细则,完善大宗交易环节反向挂钩政策,取消减持受让方锁定期限制。
三是加大对专注于长期投资的基金优惠力度,允许投资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锁定期满后减持比例不受限制。
四是合理调整期限计算方式,投资期限截至点由“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修改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日”。
五是拓宽享受反向挂钩政策的适用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法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照适用。
证监会对反向挂钩政策简化优化,有利于缓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退出难”。符合反向挂钩政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持股市值占比很小,且需根据限售要求分批解禁,不会显著增加市场减持压力。
证监会通报2019年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审计、评估机构执业生态,证监会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不断加大事后监管力度,持续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勤勉尽责,切实提升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2019年,证监会组织系统单位对2家审计机构、1家评估机构实施全面检查,合计抽查19个审计项目、10个评估项目;对15个审计项目、9个评估项目实施专项检查;专门组织开展了商誉减值审计与评估、内控审计专题检查,分别抽查了131个商誉减值审计项目、125个商誉减值评估项目和85个内控审计项目。
本次检查重点突出,全面检查主要针对业务规模较大或质量问题频发的审计、评估机构,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多方线索反映、执业风险集中的审计、评估项目,专题检查主要针对市场关注度高、业务风险突出的业务领域。
一、全面与专项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审计、评估机构不断加强内部治理和质量控制,努力提升项目执业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突出问题仍旧存在。
在内部管理方面,部分机构对分所、分支机构缺乏一体化管控,甚至存在大量聘用非本机构人员执行证券业务的情况;在质量控制方面,部分机构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质量控制工作流于形式,一些从业人员每年签发的证券业务报告数量明显超出行业平均水平;在独立性方面,违规买卖股票屡禁不止,个别机构有数十人违反内部管理要求买卖客户股票,还有个别人员违反证券法买卖本人参与项目的股票。
在审计执业方面,关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重要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的问题较多,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的问题有所上升,特别是有些审计机构未恰当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对异常资金流转、异常银行账户等重要事项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有关收入、成本费用、银行存款、往来款项、存货等重要项目的分析程序、截止性测试、函证、监盘等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在个别项目执业过程中未能发现审计客户存在的资金占用、财务舞弊等情况。此外,还有些审计机构工作流于形式,未留存必要的审计证据,甚至个别项目有审计人员“放飞机”的情况,记录的审计结论与事实明显不符。
在评估执业方面,收益法评估的问题依旧突出,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不充分,部分参数与历史数据、行业指标存在较大差异且缺乏合理解释,个别项目的参数明显错误且对评估值影响较大;资产基础法评估的问题集中在涉矿项目上,包括不恰当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评估依据不充分、漏评个别矿业权等;市场法评估的问题主要是选取可比交易案例、可比公司的主观性较强,确定关键参数、修正因素时的依据不充分。还有个别评估机构罔顾业务约定,以估值报告替代评估报告,相关估值报告的执业问题突出。
根据全面及专项检查情况,证监会拟依法对9家次审计机构及30人次注册会计师、13家次评估机构及26人次资产评估师、2名违规买卖股票的执业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责令公开说明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并将5个涉嫌违法违规的项目移交稽查处理。
二、专题检查情况
在商誉减值的审计与评估方面,关于资产组认定、减值测试方法、重要参数选取、与商誉减值相关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较集中,尤其是个别审计、评估机构与上市公司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调,相关工作底稿记录不完善,直接影响相关审计、评估工作的有效性。
在内控审计方面,审计工作流于形式、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关键审计证据缺失、审计意见不恰当、质量控制复核未发挥风险把控作用等执业问题较为突出,在实施审计工作、评价控制缺陷方面的问题最为集中。
根据专题检查情况,相关证监局依法对30个商誉减值审计项目、30个商誉减值评估项目和20个内控审计项目的执业机构和直接责任人采取了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证监局自主检查情况
2019年,各证监局结合辖区实际,自主对237个审计项目、75个评估项目进行了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85家次审计机构及169人次注册会计师、31家次评估机构及48人次资产评估师分别采取了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本市场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市场,财务信息是资本市场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信息。审计、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机构,承担着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看门人”职责,对提升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的作用不可替代。今年3月1日起,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取消了审计、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证监会郑重提示即将进入资本市场执业的审计、评估机构,高度重视证券业务风险,树立健康成熟、质量优先的执业文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项目执业质量。
下一步,证监会将多措并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积极构建声誉约束机制、发布执业机构诚信信息,研究分类评价机制、坚持分类监管,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归位尽责,努力构建优胜劣汰的良性执业生态。
证监会降低证券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
为增强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证券公司经营活动的暂时性影响,依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进行调整,A类、B类、C类、D类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6%、0.7%、0.7%的比例缴纳2019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缴纳比例参照执行。
近年来,证券行业整体运行规范,资本充足,合规风控水平提升,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较为充裕,行业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在此基础上,证监会调整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预计行业2019年度缴纳金额将下降8%,2020年度缴纳金额将下降45%,有利于更好发挥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减少证券公司经营成本,缓解疫情影响,更好支持证券行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证监会就《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建立转板上市机制是证监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丰富挂牌公司上市路径,打通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上升通道,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此,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原则。建立转板上市机制将坚持市场导向、统筹兼顾、试点先行、防控风险的原则。二是主要制度安排。对转入板块的范围、转板上市条件、程序、保荐要求、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三是监管安排。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的责任。对转板上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将依据《指导意见》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项具体制度安排。
证监会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指导意见》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对《指导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更好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意外险市场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意外险改革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至第四部分为2020年及2021年的改革任务,包括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和夯实发展根基;第五部分为有关工作要求。
《意见》强调,用两年的时间扭转意外险市场乱象丛生的局面,为建设格局规范有序、服务领域广泛、社会普遍认可的意外险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到2020年底,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建立,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到2021年底,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健全,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场格局更加规范有序,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广大群众更加认可。
《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主要任务,并根据工作职责,将改革任务分解到银保监会机关有关部门和派出机构。一是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主要包括健全意外险精算体系、建立产品价格回溯调整机制、编制意外险发生率表、大力推动产品自主创新等。二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主要包括集中整治市场突出问题、健全市场行为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等。三是夯实发展根基。主要包括加强和改进监管、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反保险欺诈长效协作机制等。《意见》对深化意外险市场改革、提高意外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监管导向,释放改革信号,2019年7月以来银保监会连续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险排查和借款人意外险清理整顿工作,并针对排查清理工作和现场调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部分公司采取了监管谈话、公开通报批评等措施。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组织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抓紧抓细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全国股转公司3月6日晚间发布消息称,在评估前期举措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全国股转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的支持,依法合规增加监管弹性,全力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抓紧抓细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一是扩大“绿色通道”适用范围。2月2日起,全国股转公司对湖北地区以及疫情防控领域的企业申请挂牌、定向发行、并购重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查、即报即审、审过即挂(办)”的“绿色通道”机制。现将“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认定的重点保障企业、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领域的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企业等三类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指累计确诊人数在千人以上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疫情防控关系国家大局的北京。
二是尽快研究明确年报披露的监管安排。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细化明确关于挂牌公司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确有困难的监管安排,以及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权益分派、分层调整等工作安排。
三是灵活妥善办理相关业务。继续落实放宽定向发行、并购重组、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等业务办理时限。此外,对于受疫情影响,难以按照《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指引》在15个交易日内开展专项现场检(核)查的,主办券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视情形决定是否可采取延期或其他替代措施。
四是利用“投融通”平台加大投融资对接力度。全国股转公司已与重点合作银行对接可行的专项信贷产品及服务,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后续将增设抗疫专项信息服务,在投融通平台开设“抗疫专区”,帮助挂牌公司利用专项产品复产复工;增设抗疫专项对接服务,组织“投融通”线上路演活动,引入企业线上推介和互动功能,动员投资机构参与,实现投融双方线上实时、集中沟通和调研;探索推进线上信贷产品归口对接功能,实现挂牌公司通过投融通平台线上申请小额贷款。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强化担当作为和责任落实,毫不懈怠地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新三板改革落地,持续丰富抗击疫情的支持措施,为实现“六稳”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新三板转板上市机制公开征求意见
3月6日,证监会就《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还应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交易所可根据需要,在上市条件中对股东人数、持股比例、市值及流动性等提出要求。
可申请转科创板或创业板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安排、监管安排三个方面。
基本原则方面,证监会指出,建立转板上市机制将坚持市场导向、统筹兼顾、试点先行、防控风险的原则。
制度安排方面:一是转入板块范围。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可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这样安排有利于与科创板、创业板改革衔接,也有利于控制风险。二是转板上市条件。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还应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在上市条件中对股东人数、持股比例、市值及流动性等提出要求。三是转板上市程序。转板上市由交易所依据上市规则审核并作出决定。四是挂牌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上市保荐人。五是股份限售安排。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符合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监管安排方面:一是严格转板上市审核。交易所建立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审核。二是明确转板上市衔接。沪深交易所建立审核沟通机制,确保审核尺度基本一致。三是压实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责任。四是证监会将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五是强化责任追究。
市场有基础 企业有需求
设置精选层并直接转板上市,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此轮新三板深改核心。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来说,转板上市起到互联互通、承上启下的作用。权威人士指出,从实际情况分析,建立转板上市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方面,市场有基础,企业有需求。新三板与交易所上市板块相比,在流动性、估值水平、融资规模、股东退出便利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随着公司逐步成长发展,部分挂牌公司会产生转板上市、获取交易所市场服务的需求。
另一方面,法律无障碍,政策有要求。证券法按照发行与上市分离的立法理念,将证券发行和证券上市区分为法律性质不同的两类行为,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本次新三板改革,推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制度,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实施转板上市机制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精选层在制度上实现新三板与交易所市场对接,为落实转板上市提供了制度和企业基础。
不存在制度套利空间
业内人士认为,转板上市与IPO在条件上不存在套利空间。权威人士分析,转板上市制度与IPO制度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公开发行股票时点的不同,前者在进入精选层时公开发行股票,后者在上市时公开发行股票。但其发行行为均应满足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条件,并经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其上市行为均应满足交易所规定的目标板块上市条件,并经交易所审查。因此,转板上市与IPO在条件上不存在套利空间。
转板上市的目标群体为通过新三板培育逐渐成长壮大的精选层公司。精选层在交易规则、流动性水平、公司监管等方面与交易所市场趋同,与交易所市场具备相似的市场有效性,转板公司在上市前后不存在制度套利空间,可以有效防止跨市场制度套利。
“从长期来看,不存在通过转板块套利的可能性。”中国国际科促会理事布娜新指出,沪深交易所和新三板定位不同,新三板明确定位于广大中小企业,科创板推出后,新三板为科创板输送了不少优质企业。伴随新三板精选层的推出,经过几年发展,新三板市场将结合北京首都优势形成巨大孵化效能,让企业获得发展机会。
央行:LPR机制已尽可能保证报价行真实报价
根据2019年12月28日发布的人民银行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已于2020年3月1日如期启动。针对银行是否会故意提高LPR报价的问题,央行强调,LPR报价机制已尽可能保证报价行真实报价,使公布的LPR具有公允性。
有观点认为,用LPR加减点的方式,而不是浮动倍数,银行会占便宜,央行强调,用加减点还是浮动倍数方式定价,只是计算方式略有区别。未来LPR变动时,对借款人和银行的影响是对等的,不存在谁占便宜的问题。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现执行利率比LPR高,未来LPR上升时,加减点方式更有利;LPR下降时,浮动倍数方式更有利。如果现执行利率比LPR低,则未来LPR上升时,浮动倍数方式更有利;LPR下降时,加减点方式更有利。如果现执行利率等于LPR,则两种方式没有区别。对银行的影响与上述情况相反。
提及银行是否会故意提高LPR报价,央行强调,LPR报价机制已尽可能保证报价行真实报价,使公布的LPR具有公允性。18家LPR报价行都是同类型银行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公信力和定价能力的银行,且需要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报价,也就是说,报价行的报价都是有真实交易作为支撑的。同时,人民银行和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各报价行的报价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定期考核评估其报价质量,并根据考核情况对报价行进行优胜劣汰。
国资委发文规范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暂行规定》,将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国有权益纳入常态化登记管理范围。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或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国有权益规模不断扩大,国有权益的监管日益受到关注。现行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制度主要针对公司制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国有产权,尚未覆盖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国有权益。暂行规定是针对有限合伙企业中国有权益进行登记管理的首个规范性文件。
暂行规定坚持依法监管和可操作性原则,主要从登记主体及客体、登记情形及内容、登记流程及时限以及落实工作责任四方面系统规范了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行为。
暂行规定坚持国资监管“一盘棋”理念,统筹推进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工作。同时,尊重各地国资监管实际情况,允许各地方国资委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制度。
据了解,暂行规定涉及主体多、数据量大,国资委将安排过渡期组织相关企业系统梳理所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权益状况,做好登记准备工作。下一步,国资委将在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工作基础上,系统分析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的规模、分布、变动情况,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履行好监管职责。
商务部:近期全国消费市场运行出现积极变化 市场销售触底回升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王斌5日在商务部召开的网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呈现持续向好态势,近期全国消费市场运行出现积极变化,市场销售触底回升。
据商务部监测,2月下旬,重点监测1000家零售企业日均销售额比2月中旬增长5.6%,这是自1月下旬环比连续负增长后,开始恢复正增长。其中,汽车需求上升,反弹增长较为明显,环比增幅达14.8%;通讯器材、家电环比分别增长11.7%和11.1%。
2月下旬以来销售回升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居民恐慌心理有所疏缓。二是企业复工营业加快推进,工作人员陆续返岗,生产生活秩序正在加快恢复。三是前期被疫情抑制的部分消费开始逐步释放。后期来看,随着疫情逐渐有效遏制,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恢复,市场销售将进一步平稳回升。
税 务 TAXATATION
权威部门详解疫情防控财税政策热点问题
3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有关情况。
财政如何应急兜底?疫情防控资金已安排1087.5亿元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财政部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力支撑疫情防控所需。“截至3月2日,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已经达到1087.5亿元。”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在发布会上说,“目前看医疗费用保障比较充足,人民群众不会因为医疗费用问题而延误救治。”
从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到基层防疫经费,再到中央医药物资储备经费……一笔笔真金白银,投向抗疫一线和经济发展紧要环节,彰显财政应急兜底的作用。在确诊患者医疗费用方面,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兜底,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在重点医疗物资保障方面,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解除企业生产后顾之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些地方在确保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的情况下减征部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又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1500亿元。作为抗击疫情主战场的湖北,从2月份起,所有企业可以免除三项社保费最多达5个月。财政政策的有力支撑,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
小微企业如何纾困?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密集推出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也是这次疫情受影响比较大的群体。
“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免政策比较多,在已有月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税政策基础上,既有支持复工复产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湖北是免征,湖北以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又可以享受国家出台的其他针对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说。同时,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三项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税费支持政策。
复工复产如何支持?政策支持、便捷服务两手发力
针对部分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问题,财政部增加贴息资金的规模,加大对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财政贴息的支持力度。为更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财政部门普遍放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标准,加大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和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力度。
“对疫情防控期间一些中小微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开展线下或者线上培训的,也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符金陵说。
企业复工复产后,如何确保办税缴费既安全又便捷?
据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税务总局集成推出24项措施,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90%以上的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从50%提升到70%。
个别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企业的纳税申报问题该如何解决?
“企业可以按照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部门将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王道树说。
他表示,税务总局已经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届时,对于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以由省级税务局依法依规具体明确再适当延期的范围及时限。
聚焦“四力”,各地税务部门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税务总局党委“四力”要求,疫情防控工作再加力,紧绷思想之弦、责任之弦,在抓实抓细做好内防内控的同时,积极履行地方联防联控责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
内防内控各环节 抓实抓细抓到位
河北省税务局从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对办公场所和办税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落实体温检测、进出登记、环境消毒、领导值班等工作制度,建立办税缴费服务日报制度,全面掌握办税缴费场所开放时间、人流控制、业务办理类别和数量等情况,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河南省税务局强化防控措施、严明纪律规定,从思想之弦不松懈、防控措施不松劲、责任落实不松动3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科学防控,确保防疫责任落实落细,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
山东省税务局坚持把防疫防护用品向基层办税服务厅倾斜,科学安排办税服务厅消毒、进厅人员体温监测、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枣庄市薛城区税务局为办公楼和办税服务厅配备了智能人体测温系统,实现了出入人员体温的自动检测。
“有了玻璃阻隔,我们办理业务更安心了。”日前,到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李女士说。原来,为了避免纳税人与工作人员直接接触,该局紧急加装了窗口玻璃阻断装置,升级对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干部的安全保护。
“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谈谈疫情防控期间,在办税服务厅里,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内心焦虑和恐慌。”近期,辽宁省税务局从全系统的兼职教师里,选出了包括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在内的15人,组成心理干预团队,录制完成万众抗疫系列微课,为税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心理辅导。
咬定青山不放松。全国税务系统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内防内控持续加力,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战果,为赢得这场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努力拼搏。
尽心尽责尽全力 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主战场湖北,税务部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纷纷组建党员突击队、青年志愿队等队伍参与当地疫情防控,当好尖刀班、先锋队、战斗员,让党旗高高飘扬在抗疫一线。目前,湖北省税务系统有1.7万余名党员干部奋战在抗疫一线,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积极参与社区、乡村联防联控工作。
浙江省税务部门建立“领导带班+工作专班”机制,在有序有力做好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工作,动员、鼓励和选派优秀税务干部担任驻企服务员,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安徽省税务局积极履行地方联防联控责任,要求党员把落实联防联控措施、遏制疫情蔓延作为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彰显党员责任担当的有力举措,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安徽有5000多名税务干部参与小区封闭管理、防疫宣传等工作。
宁波市税务局组建多支志愿服务队、青年突击队、党员先锋队,与公安、卫生防疫人员组成联防联控小组,走进社区、大型超市开展宣讲防疫知识、测量体温、调查统计等工作。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党委发出倡议,号召广大税务干部勇于担当,主动报名,协助辖区内6个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半个小时报名人数就超过了70名。
广西税务系统组建了269支志愿服务队,4624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和街道参与联防联控和社区帮扶工作,471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队员返回驻点村屯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23日
3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具体为: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由省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再出新举措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更有针对性加大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力度,更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要充分发挥宏观政策、外贸外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出台有力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内生动力,努力保持全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指出,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实现稳定发展,既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又能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为此,一要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协调保障好复工所需的口罩等防疫物资。各地要对邮政和各种所有制快递企业给予一视同仁的通行便利,推动打破乡村、社区“最后一公里”通行和投递障碍,将智能投递设施等纳入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二要阶段性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去年底到期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级财政要给予补偿。三要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期间,对经营主体金融债务还本付息存在困难的,引导金融机构给予延缓付息、本金展期或续贷等支持。采取切实举措使货车司机从免收通行费中受惠。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帮助出租汽车司机渡过难关。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会议指出,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会议确定,一是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留用比例。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留用约1100亿元资金,全部留给县级使用。二是加快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各地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按时足额支付。有缺口的地区一律要调减其他项目支出。三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严控新的增支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大数据反映企业复工复产明显提速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3日在北京表示,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的数据,具有反映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运行情况的优势。最新相关数据表明,企业复工复产明显提速。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的数据,具有客观、全面、及时反映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独特优势。国家税务总局注重从两个层面切实发挥税收数据的优势,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
一是持续跟踪反映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服务各级政府决策。国家税务总局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对春节后复工以来全国企业开票户数和金额按日进行统计,并与2019年的情况开展比对分析,反映企业复工复产的进程。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复工第一周(2月10日—14日),全国企业日均开票户数与2019年正常状态相比较低。第二周(2月17日—21日)开始回升,较第一周提高了10.3个百分点。第三周(2月24日—28日)进一步回升,较第二周提高20.2个百分点,表明企业复工复产明显提速。同时,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向地方政府及时提交了相关分析报告,为精准稳妥地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及时开展企业产销对接分析,精准实施帮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畅通上下游产业链尤为重要。税务部门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深入细化分析,精准帮扶上下游企业实现产销对接,助力疏通产业链的堵点。比如,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建立了原材料替代供货商快速响应机制,为短缺原材料企业精准匹配供货商,目前已为117家企业解了燃眉之急。
蔡自力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用好税收大数据,持续开展好分析,更好地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服务。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两部门:对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将广泛听取认真吸收公众意见
近日,司法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在京联合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干部、居民和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会议,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讨论,发表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认为,通过赋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吸引人才、专业人士和域外资本参与本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许多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普遍做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促进中外交往,我国有必要在现行制度和实践的基础上制订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与会人员指出,《条例》征求意见以来,社会高度关注,有的担心有关资格、条件设计是否合理,会不会出现大量境外人员挤占国内就业岗位和社会公共福利资源问题,也有的反映一些规定过于原则、不够细化,顾虑实施后出现管理漏洞、难以监督问题,与会人员建议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国际有益做法,进一步评估论证,完善优化相关制度设计,使申请永久居留的资格、条件和程序更周延、更严密。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目前尚处于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我们将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对公众所提的意见建议,认真深入予以研究。《条例》在充分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前不会仓促出台。
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高度重视公众对完善境内外国人管理工作的关切,在依法保护广大中外出入境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对非法入境、非法滞留人员检查、遣返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秩序。
最高检:对45件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近日,最高检正在对45件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案件分两批进行挂牌督办,其中第一批11件案件全部涉及民营企业。据了解,这次挂牌督办是全国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一项举措。本次专项活动旨在推动解决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化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次专项活动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主要目标是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促进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探索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方法,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推动对行政诉讼案件“程序空转”问题的系统治理,落实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任务。
这次活动涉及的案件范围是行政检察部门正在办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的行政申诉案件,以及检察机关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当事人仍在向检察机关申诉的案件。专项活动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重点是严重损害公民、组织实体权益的案件;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涉及多名行政相对人的群体性案件;严重影响法律正确实施、需要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案件;其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等。方案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根据案情,可以采取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检察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做好以抗促和、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动员撤回监督申请等工作。
最高检党组强调,要把专项活动作为在党的领导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实际行动,作为做实行政检察、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的具体举措,边开展、边指导、边规范、边总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最高检还要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协调解决矛盾化解中的难题。
目前,专项活动已完成动员部署,正在扎实推进阶段,此次对45件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就是督促各地检察机关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在保障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做深做实。此外,最高检正在分批编发专项活动中各级检察机关办结的具有典型性、指导性、引领性的案例,以指导各地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我国将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2日在军队支援地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将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吴谦说,加强国家生物安全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国际上对生物安全问题向来十分重视。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21世纪议程》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专门提到生物技术安全问题。我国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决定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这次疫情的发生,更加凸显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吴谦说,“我国将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广州市公安局发通报 “梅姨案”被拐15年少年已找到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3月6日晚上21时30分通报:3月4日,增城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和梅州警方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寻找回15年前在增城被拐的少年申某。
2005年1月4日,事主于某在增城沙庄街江龙大道出租屋内,被两名男子抢走当时才1岁的儿子申某。案发后,增城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十多年来,警方始终坚持不懈对嫌疑人的抓捕和被拐儿童的寻找工作。2016年3月,涉该案的张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2019年11月2日,增城警方找回该案被拐的另外2名儿童。同年12月以来,广东警方应用智慧新警务技术,不断缩小和锁定被拐儿童申某的查找范围,近日警方终于在梅州找到少年申某,其在深圳务工的养父母也被带回协助调查。
目前警方已邀请心理专家对申某本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增城警方近日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认亲工作。
广东佛山“母亲送子自首”案宣判 诈骗70余万元获刑十年
3月5日上午,由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口罩诈骗案开庭审理。该案因被告人黄某光诈骗数额高达70余万元、母亲送其自首等因素,备受网民关注。
今年2月1日,黄某光在没有任何口罩存货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有一次性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诱骗被害人向其转款购买口罩。之后短短10天内,黄某光骗取了6名被害人共计70.455万元,并将该款项用于网络赌博。
2月10日,黄某光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上述犯罪事实。2月14日,禅城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引导证据收集。
针对当时多名被害人身处异地、疫情期间取证难的问题,办案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通过网上协作系统请求异地被害人所在的公安机关配合,收集和固定证据,极大地节省了办案时间。2月17日该案报请批捕,检察机关当日批捕,21日起诉到法院。
禅城区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被告人黄某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多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法定量刑档次已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本案严重妨害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危害性大,同时,黄某光将赃款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导致无法退赔,依法应予严惩。另一方面,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该院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上述意见,判处黄某光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其 他 OTHER
习近平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日在京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这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紧绷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
座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西部22个省区市所辖市(地、州、盟)、县(市、区、旗)设分会场。各省区市提供书面发言。云南怒江州委书记纳云德、新疆和田地委书记杨发森、河南兰考县委书记蔡松涛、广西大化县委书记杨龙文、贵州赫章县委书记刘建平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先后作了发言。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这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方面最大规模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形势,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党全国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等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了保障。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完善,贫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干部本领明显提高。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助这么多人脱贫,这对中国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
习近平强调,我们在脱贫攻坚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和心血,是广大干部群众扎扎实实干出来的。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广大脱贫攻坚战线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习近平指出,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必须高度重视面临的困难挑战。剩余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巩固脱贫成果难度很大,部分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加强。今年是脱贫攻坚战最后一年,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习近平强调,要继续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落实脱贫攻坚方案,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攻坚克难完成任务。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1113个贫困村实施挂牌督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较真碰硬“督”,各省区市要凝心聚力“战”,啃下最后的硬骨头。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反弹。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要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
习近平指出,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疫情严重的地区,在重点搞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可以创新工作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没有疫情或疫情较轻的地区,要集中精力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要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点对点”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有序返岗。要分类施策,对没有疫情的地区要加大务工人员送接工作力度。要切实解决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组织好产销对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要支持扶贫产业恢复生产,做好农资供应等春耕备耕工作,用好产业帮扶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要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住房和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上半年都要完成。要做好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习近平强调,要多措并举巩固成果,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稳岗拓岗,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提升带贫能力,利用公益岗位提供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要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注重长期培育和支持种养业发展,继续坚持扶贫小额信贷,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习近平指出,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能撤。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习近平强调,要严格考核开展普查,严把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要开展督查巡查,加强常态化督促指导,继续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进行全面检验,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习近平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总的要有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习近平强调,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中央财政要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各级财政也要保证脱贫攻坚的资金需求。要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各地可以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帮助中西部地区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要立足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化区域合作,推进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实现产业互补、人员互动、技术互学、观念互通、作风互鉴,共同发展。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各方面保障,让基层扶贫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去。要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
汪洋在主持会议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对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坚定了全党全社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决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对标对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梳理今年工作任务,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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