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021期


 本期要点

上交所进一步强化可转债交易监管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落实《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交易风险,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在证监会统筹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交易细则》),并于6月17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交所同步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适当性通知》),自6月18日起实施。
新东方直播间一周吸粉超千万 在线教育转型仍在探索
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教育信息化是热门转型方向。选择直播带货的新东方,在其中显得颇为独特。在其直播间意外火爆后,多位在线教育从业者表示,这是在线教育企业转型中的一个积极案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的要求,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决定加快阶段性出口退税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妥善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上交所进一步强化可转债交易监管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落实《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交易风险,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在证监会统筹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交易细则》),并于6月17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交所同步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适当性通知》),自6月18日起实施。
 近年来,可转债逐渐成为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的重要融资工具,在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制度规则与产品属性不匹配、日内波动较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适应等,需要予以完善。《交易细则》和《适当性通知》的起草坚持市场化原则,兼顾可转债市场效率、市场稳定与投资者保护,旨在有效防止过度投机炒作、维护可转债市场平稳运行,有关措施不涉及一级市场融资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可转债市场融资功能正常发挥,不会减弱对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的服务支持力度。
 《交易细则》和《适当性通知》要点如下:一是明确涨跌幅限制。可转债上市首日采取57.3%和-43.3%的涨跌幅机制,次日起引入20%的涨跌幅限制。二是明确异常波动的标准。结合涨跌幅调整,增设了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明确了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三是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在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基础上,设置新老划断安排,强化投资者保护,也确保存量投资者继续参与不受影响。四是新增特别标识。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五是根据债券交易规则对相关术语进行调整,如“竞价交易”改为“匹配成交”。
 科创板开板三周年 打造“硬科技”企业新天地

2022年6月13日,科创板迎来开板三周年;7月22日,是科创板开市三周年。
 三年来,科创板在促进资本和产业有效对接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科创属性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为我国科技创新注入了强大资本动能。
   数据显示,截至6月10日,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达428家,累计IPO募集资金约6110.68亿元,总市值超5.1万亿元。
   创新和完善制度体系 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
   2019年1月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一整套更具包容性的科创板上市条件逐步成型,为科创板问世奠定制度基础。
   从试验田到新高地,科创板探索发展的每一步,对我国资本市场都意义非凡。三年来,科创板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一系列创新制度落地见效,为“硬科技”企业支撑起一片新天地。
   回顾科创板开板三年来的历程,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感慨道:“科创板是全面注册制改革的重要一环,通过进一步优化上市环节、提高发审效率,为科创企业融资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通道,让投资者分享其成长价值,让更多资金向科技创新领域集中,更好解决科技领域‘卡脖子’问题。”
   “科创板开板以来,支持了一批科技属性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同时,也印证了试点注册制的成功。”前海开源基金董事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
   杨德龙称,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是对于主板和创业板的有效补充,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19年3月份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到2022年5月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三年来,创新和完善制度体系始终是科创板建设的主线,涉及发行上市、信息披露、持续监管等方面。
   “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协议控制等多重情况,科创板实施包容性政策,为公司上市提供了有力支持,大幅降低了发行成本。公司通过科创板上市,品牌影响力得到提升。”科创板首家红筹、VIE架构并首次申请发行CDR的企业——九号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博星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投资顾问邢星看来,科创板制度创新可归纳为四点:一是创新注册制改革新理念,充分尊重市场,有效发挥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二是降低发行上市门槛,宽松进、严监督、依章法;三是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实行常态化监管,提升违法成本;四是针对市场交易状况,引入做市商制度,增强交易活跃度和灵活性。
   杨德龙认为,科创板交易制度创新、询价制度创新以及做市商制度创新,对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特别是做市商制度,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有利于科创板进一步做大做强。
   陈雳表示,未来科创板上市公司,要明确高质量发展目标,合规守法经营,尤其要积极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突出科创属性,进而带动实体经济发展。
   硬科技企业加速上市 研发投入累计超2000亿元
   科创板设立的初衷是“专注打造中国硬核科技”,以实现国内产业链自主可控。历经三年淬炼,其“硬科技”成色愈加显现。
   据同花顺数据显示,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领域,包括93家生物医药上市公司、83家电子类上市公司(内含54家半导体上市公司)、74家机械设备公司、50家计算机公司、41家电力设备上市公司。
   此外,2019年至2021年,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总额分别为527.4亿元、668.5亿元及873.28亿元,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2000亿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总额分别为1.23亿元,1.56亿元及2.04亿元,呈现出逐年增长趋势。
   2021年4月16日,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以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2019年至2021年,从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来看,科创板上市公司该数值分别为29.6%、28.8%及29.5%。
   截至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总计获得84988件专利,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专利数量为200件;其中发明专利的梳理多达64484件,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发明专利梳理达152件。
   邢星认为,相比传统产业公司而言,科创板公司讲究的是创新。研发投入大小是考量一家公司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超比例研发投入的企业成长性往往更强。
   杨德龙表示,科创板上市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增强了其攻克技术难关的能力,科创板已逐渐成为支持“硬科技”研发的前沿板块。
   “科创板建立后,帮助科技企业获得了资金支持。相比其他板块,科创板机制更加灵活高效,契合了高科技企业的发展需要,使公司在融资、人才引进和激励、研发投入等方面有了更加丰富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用好这些机制,有助于帮助公司进一步提升竞争力。”国内网络安全行业企业奇安信董事会秘书马勒思表示。
   调整科创板准入门槛 创新红利惠及更多投资者
   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让国内投资者分享其创新红利,是科创板的一大特色。数据显示,艾力斯、迈威生物、拓荆科技、上海谊众、安路科技、沪硅产业、唯捷创芯、埃夫特、亚虹医药、君实生物、迪哲医药、首药控股等尚在研发高投入阶段的企业,便是借此创新制度顺利登陆资本市场。
   马勒思介绍,奇安信过去几年处于亏损状态,是因为选择了高研发投入的发展模式。为建设研发平台、布局新赛道产品、提升攻防竞争力、建立全国应急响应中心,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2019年至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47亿元、12.28亿元和17.48亿元,占营收的比例分别为33.20%、29.51%、30.10%。
   “公司持续多年加大投入,已经取得良好效果。新赛道产品收入占安全产品和服务的收入已达70%,多款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持续领跑行业。同时,大禹、鲲鹏、川陀等多个研发平台已实现量产,这将大幅提升研发效率和产品性能。目前,公司研发投入高峰期已过,为今后提升经营效率和增加盈利奠定了坚实基础。”马勒思向记者介绍。
   对于放宽非盈利企业上市的调整,海通证券科技行业首席分析师郑宏达表示,如果没有科创板,中国大量的半导体及计算机软件企业很难在A股上市。“科技企业发展依赖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如果为了短期盈利指标而降低研发投入,就会降低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
   “对于科技公司而言,其规模相对小的时候出现亏损,市场应给予一定的包容。这样才能让那些做半导体、基础性软件的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发展。”郑宏达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果等到这类公司盈利之后再上市,一是会错失利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机会;二是投资者也无法分享这类公司没有盈利之前的快速发展红利。
   聚焦国家重点支持产业  赋能高科技企业持续发展
   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充分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
   郑宏达表示,科创板市场发展壮大,可促进中国科技竞争力的提升,推动产业升级。
   光伏发电领域,在谈及科创板上市效应时,2022年1月份上市的晶科能源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充融资渠道,引进优质的长期战略资金,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此次上市帮助公司进一步提升了N型高效电池和高效组件产品的生产和研发能力,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巩固了市场地位。”
   智能信息终端领域,传音控股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手机产业发展时表示,未来移动互联网络商业化应用将进一步拓展,移动通信终端设备技术更新周期不断缩短,这对手机厂商提出了较高的技术挑战。因此,手机产业链企业面对行业技术的快速更迭,需要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以及有力的资本支持。
   生物医药领域,一款药品从实验室到推向市场,要经历一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从科研成果向成熟产品有效转化,不仅考验技术的市场应用前景,更是对企业管理团队、运营能力、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全面检验。三年来,一大批生物医药企业登陆科创板,并成为其中第一大“行业”。“科创板吸引一大批成长属性强的科技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上市,激发了生物医药产业的活力。在吸引一大片高科技、高壁垒、高估值的企业上市的同时,还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打造了充满竞争活力的资本平台。对于投资创新企业的PE、VC、产业基金来说,科创板投资链条闭环更加完整和有效,实现一、二级市场协调联动,优化产业配置,从而加速行业创新升级。”首家“H+科创板”生物医药企业昊海生科有关负责人表示。
   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板块业绩中枢上移
   在资本的助力下,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业绩成长较为显著,业绩中枢整体上移。
   同花顺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科创板上市公司总体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174.57亿元、6159.1亿元、8439.99亿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15亿元、14.42亿元、19.7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4.85亿元、537.45亿元、955.13亿元,平均单家上市公司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78亿元、1.26亿元、2.23亿元。同时,也诞生了传音控股、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等13家营收超百亿元的上市公司(2021年)。
   “得益于打造技术研发护城河,公司旗下产品在全球市场形成了较大行业竞争力。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在创新短交通和机器人领域成为全球龙头企业,旗下智能电动滑板车累计量产突破1000万台。公司2021年实现营收91.46亿元,归母净利润4.1亿元,同比增长459%。”前述九号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石头科技董事长昌敬表示,研发投入与创收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好的产品带来好的用户体验,给用户提供价值,相应的也能获得更多红利。在科创板助力下,石头科技业绩连续平稳增长,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58.37亿元,净利润达14.02亿元,近五年复合增长率达84%,2021年,公司自有品牌转型已接近100%。
   目前,科创板培育出3家千亿元市值上市公司,但仍有296家公司的总市值不足百亿元,占比超69%。其中,107家总市值不足30亿元。
   对此,郑宏达认为,“目前规模较小的一部分公司,未来也有逐渐长大的潜力。

A股成交额连续5个交易日突破万亿元 券商龙虎榜营业部月内成交额已超1100亿元

   6月份以来,A股市场波动加剧,成交额已连续5个交易日突破万亿元大关。而龙虎榜上榜券商营业部的交易情况,往往反映出市场热点的最新交易动向。
  据同花顺iFinD梳理统计,6月份以来,共有2256家券商营业部7906次登上龙虎榜,成交金额合计为1109.81亿元。百强营业部成交额高达729.21亿元,占2256家营业部总成交额的66%。
   在龙虎榜成交额方面,有5家券商营业部6月份以来龙虎榜成交金额均超过40亿元,东方财富证券“拉萨天团”占了4席。其中,东方财富证券拉萨东环路第二营业部凭借61.73亿元的成交额暂列第一,第二位东方财富证券拉萨东环路第一营业部,成交额也高达58.32亿元;两家营业部净买入额最高的个股均为中通客车。而第三名则来自华泰证券总部,成交额为53.99亿元,其净买入额最高个股为华润双鹤。东方财富证券拉萨团结路第二、第一营业部暂列第四位、第五位,成交额分别为43.28亿元、41.59亿元。
   半月有余,上述4家东方财富证券旗下营业部的合计成交额达204.91亿元,占2256家上榜营业部总成交额的18%。同时,近一月,东方财富证券拉萨东环路第二营业部的协同营业部(共同出现在个股龙虎榜的买方名单上)排名前三的均是其“兄弟”营业部。其中,与拉萨东环路第一营业部共携手操作276次;与拉萨团结路第一营业部共携手操作241次;与拉萨团结路第二营业部共携手操作225次。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券商板块维持高波动,光大证券仅在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股票涨幅就高达72.55%,实现6天5板,同期申万二级证券行业指数涨幅为14.45%。
   截至6月15日,申万二级证券行业平均市净率为1.65倍;净资产规模前二十名的上市券商平均市盈率为18.03倍,平均市净率为1.4倍。而光大证券的市盈率为26.61倍,市净率为1.72倍,股票涨幅、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对此,光大证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此后的6月16日,光大证券盘中再度冲击涨停,不过临近收盘时股价加速下行,收盘跌幅为7.23%,并登上龙虎榜,当日净卖出1.41亿元。
   从个股交易龙虎榜来看(统计周期为5日),有16只个股的龙虎榜成交额已超10亿元。备受关注的光大证券位列第五,龙虎榜成交金额高达35.51亿元,净买入额为773.69万元。其中,华泰证券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上海崇明区川心街营业部及东方财富证券拉萨东环路第一营业部净买入光大证券均超1亿元,而安信证券西安芙蓉东路营业部、浙商证券保定复兴中路营业部及东方财富证券拉萨团结路第二营业部均净卖出光大证券均超1亿元。除了光大证券外,财达证券也榜上有名,龙虎榜成交金额为1.5亿元,净买入额为4515.77万元。6月16日,兴业证券则被净卖出1.72亿元,当日收盘跌幅8.29%。
   不过,对于券商板块整体而言,中信证券非银金融团队认为,风险偏好提升带动成交额重回万亿元,券商板块估值随之提升。贝塔驱动叠加低估值是本轮上涨的特征。目前,券商板块估值处于2018年以来21%分位数水平,仍处历史低位。展望未来,贝塔因素是短期驱动,供给侧改革及财富管理业务仍为中长期投资主线。


挖掘利润新增长点 券商积极“备战”科创板做市

各家券商正积极筹备科创板做市业务。自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出台以来,已有6家券商的拟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另有1家券商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对于券商而言,科创板推做市商制度,将为之带来巨大的业务机会。业内认为,一方面,能够增加投行利润增长点、丰富业务种类,对承销保荐业务也可产生正向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由于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收益主要来自做市底仓资本利得、交易价差、交易所做市奖励等,不仅将丰富券商自营业务去方向化的选择,也有望降低自营投资表现的波动性,提升券商整体业绩的稳定性与韧性。
   专设科创板做市业务团队
   梳理近期公告,东方证券、国信证券、国金证券、东吴证券、财通证券、方正证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另外,浙商证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做市交易部门专门设立了科创板做市业务团队,岗位人员配置充足。目前在完善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包括业务管理、交易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应急管理等各方面。后一阶段的筹备工作将围绕技术系统的测试和完善展开。”国金证券投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券商何以如此青睐科创板做市商交易资格?机构人士表示,证券公司取得该业务资格,一方面可提升科创板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能够增加券商利润增长点,丰富业务种类,对承销保荐业务也可产生正向的协同效应。通过提供保荐承销、研究定价、做市交易等一系列综合服务,将进一步提升客户黏性,增强券商的品牌综合竞争力。
   丰富券商资金利用方式
   虽然做市本身并非券商传统自营业务组成部分,但从券商有效利用自有资金的角度看,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可以丰富券商的资金利用方式。
   由于当前券商自营业务主要以方向性投资为主,受资本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相对应的业务收入波动性也较大,开发波动风险较低的非方向性投资因此逐渐成为行业共识。“科创板做市业务主要的盈利模式是赚取买卖差价,虽然会受行情影响产生波动,但从整体上看仍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符合券商探索非方向性投资业务的导向。”财通证券相关人士说。
   粤开证券研究院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梦洁认为,做市商机制将直接提高券商自有资金和证券的使用效率。一些大型券商在科创板跟投、场外期权对冲的股票头寸都有望作为券源以开展做市交易,这要求券商具备较强的部门协同、综合服务能力以及资本实力。随着我国做市制度的推广,后续有望成为券商新的业绩增长点,成为券商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科创板股票做市制度对于做市券商的定价能力、报价响应速度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金证券投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市商唯有在做市股票的研究筛选、市场的跟踪研判、交易策略的灵敏完善上把工作做足做细,提升综合做市水平,加强风控管理水平,才能有效地管控风险,为市场提供优质的做市服务。
   中小券商存在赶超机会
   就科创板做市业务核准资格,证监会在净资本实力、分类评级、合规风控、技术系统等方面均提出了较高要求。机构人士普遍认为,头部券商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和评级优势,合规与风控建设更为完备,综合实力较强,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
   不过,也有券商人士提出,先发优势是否能转化为真实的业务优势,还取决于试点做市商对该业务的定位、重视程度和资源倾斜程度,这意味着中小券商也有赶超的机会。“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券商而言,该业务也是一个存在做优做强的新领域,定位好差异化专业化等业务风格,在科创板做市领域完全可以搭建一条优质的业务赛道。”国金证券投行相关负责人称。
   财通证券相关人士也认为,中小券商虽然在资本金实力、客户基础等方面会存在一定劣势,但可以从自身业务特色出发,找到做好做市交易业务的核心能力。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新东方直播间一周吸粉超千万 在线教育转型仍在探索
布局直播带货半年后,新东方旗下的东方甄选突然成了直播界的“顶流”。从冷冷清清,观众长期只有几人、几十人,到高居抖音“带货榜”榜首,深夜也有数十万人守着直播间,东方甄选只用了一周时间。截至6月17日16时,东方甄选抖音粉丝数已超过1300万。
   去年以来,包括新东方在内的诸多在线教育企业,纷纷踏上转型之路。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教育信息化是热门转型方向。选择直播带货的新东方,在其中显得颇为独特。在其直播间意外火爆后,多位在线教育从业者表示,这是在线教育企业转型中的一个积极案例。
   突如其来的爆火
   2021年12月28日,新东方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了旗下直播带货平台东方甄选,并由公司创始人俞敏洪进行了首场农产品直播带货,拉开了新东方布局直播电商的序幕。
   作为新东方旗下子品牌,东方甄选背靠新东方集团。在股权结构上,东方甄选是新东方旗下在线教育平台新东方在线的子公司。
   从教育培训跨界农产品直播,新东方的这一步让许多人感到意外,其直播业务的开局也并不顺利。东方甄选上线后,除了有俞敏洪参与的部分直播场次外,直到今年5月,都没有激起太大水花,直播间的在线人数、销售额一度十分惨淡。
   然而,今年6月以来,东方甄选中英双语带货的直播方式突然受到网友关注,直播间人气迅速上涨。尤其是近一周来,东方甄选直播间粉丝量接连上升。截至发稿,其粉丝量已超过1300万,近一周时间涨粉超过1000万。
   有意思的是,东方甄选上线之初,在提到东方甄选直播间的特点时,新东方表示,最大的特点是将知识分享和好物推荐结合,东方甄选的主播团队几乎都是新东方老师转型而来,可以在直播间里学知识、看吃播、听段子。近期,东方甄选吸引粉丝关注的重要原因,恰是其主播的知识储备及迥异的带货风格。
   互联网分析师张书乐表示,东方甄选爆火,厚积薄发是一种必然。新东方进入直播后,逐步摸索清楚门径并实现“破门而入”,这本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同时新东方需要结合自身的优势卖点来打开局面,用大半年的时间做尝试并不算长。
   新东方收益几许?
   直播的意外爆火,无疑为新东方的新业务布局增加了信心,也让其转型的前景更加明朗。不过,外界关心的是,直播业务的收入是否能够承担起新东方转型重任。
   第三方监测平台新抖数据显示,截至6月17日13点,东方甄选近30日直播销售额为2.8亿元。按照东方甄选收取15%佣金比例计算,其能够通过直播带货获得的佣金收益约4200万元。
   近一周来,东方甄选的热度明显走高,带货量较前期大涨。新抖平台数据显示,6月11日至17日的8场直播,东方甄选场均销售额达2963万元。如能保持该势头,其月度带货额将达到约9亿元,为新东方在线及新东方带来可观的收益。
   天风证券在近日发布的研报中表示,东方甄选抖音双语直播带货破圈,GMV(商品销售总额)大幅提升,将直接增厚新东方在线及新东方相关收入利润,丰富未来增长点。国海证券研报认为,目前东方甄选单日GMV仍在突破新高,未来有较大发展潜力。
   2020财年、2021财年,新东方在线的总营收分别为10.8亿元、14.18亿元。由于其体量并不大,直播带货未来很可能成为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体量更大的新东方2020财年、2021财年营收均超过200亿元,想要单纯依靠直播带货弥补K9业务的损失,并不容易。
   “直播带货只是新东方的救场之举,对于其主营业务或整体业务方向不会丝毫改变。换言之,直播带货是为公司‘续命’的方子,让新东方有更多的时间和资金去继续自己的教育梦。”张书乐表示。
   虽然对直播带货给予厚望,但新东方并非放弃了教培业务,直播带货只是新东方转型布局中的一部分。
   在今年2月公布的财报中,新东方在线表示,一方面将继续拓展现有的大学及机构业务部门,以及公司的在线教育产品及服务项目;另一方面,公司正在通过积极探索新的举措,以扩大客户群和产品,转型以满足不断变化的监管及教育环境的需要。
   新东方在线表示,公司一直在探索的新举措,包括农产品及其他产品的直播带货,及开发新的教育智能硬件创新,希望以一种创新及可持续的方式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及增长。
   新东方表示,公司将继续把重点资源转向与K9学科类培训服务无关的教育产品及服务,如备考课程、成人语言培训课程及教材,并利用过去积累的教育资源,探索其他商机,开拓新的增长动力。
   不少直播间
   “门可罗雀”
   涉足直播带货的在线教育企业并不只有新东方。包括好未来、猿辅导、高途在内的在线教育企业,早已开设了自己的直播间。与新东方将直播带货业务设为独立品牌运营不同的是,多数在线教育企业只是将直播带货视为一个营销渠道,其直播间的关注度普遍不高。
   以猿辅导为例,在抖音平台,其共有“猿辅导官方旗舰店”、“猿辅导官方直播间”、“猿辅导直播间”等多个认证账号。
   抖音信息显示,近一年来,“猿辅导官方旗舰店”共直播103场,平均每3天就有一场。其直播销售的主要有教辅书籍、笔记本、周边物品等。截至目前,该账号粉丝只有27.2万,直播的大部分时间段内,同时在线观看人数低于100人。
   猿辅导旗下另一个名为“猿辅导直播间”的抖音账号,一年内共直播了70场,截至目前,该账号粉丝只有10.8万。“猿辅导官方直播间”近一年来直播145场,目前粉丝只有1.6万。
   同在6月17日,好未来旗下学而思品牌共有“学而思官方旗舰店”、“学而思秘籍”、“学而思初高中”等5个账号在抖音开启直播。
   记者注意到,“学而思官方旗舰店”近一年来直播超过400场,主要直播销售图书、教辅、点读笔等产品,其直播间大多数时候同时在线人数只有60人上下。其余直播间在线人数多在10人、20人上下。
   网易有道、高途等在线教育企业开设的直播间,同时在线人数也多在100以下。主播的热情讲解与冷清的氛围形成了鲜明对比。
   即便东方甄选近期已成为直播界的“顶流”,新东方旗下其他直播间的关注度也并没有随之大幅走高。仍以6月17日的数据为例,当东方甄选直播间同时在线人数稳定在7万人时,大多数时候,“新东方直播间”同时在线人数仅有1000余人。
   对于大多数在线教育企业而言,从事直播带货,更像是对现有营销渠道的补充。在既没有跨界转型的“悲壮”背景烘托,又没有“双语带货”等特色标签加持的情况下,想要在竞争激烈的直播界中突围并不容易。
   直播之外的路径
   从2021年7月底至今,“双减”政策出台已有近一年时间。一年来,转型升级、降本增效成了许多在线教育企业的首要任务。
   证券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在线教育企业的主要转型方向包括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出海等。
   目前,进展较快的部分企业,在新业务上已实现突破。以网易有道为例,在不包含K9学科培训业务的情况下,今年一季度,其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6.6%。其中,成人与职业教育、智能硬件产品等新业务收入增长明显。
   高途、一起教育、无忧英语等在线教育企业,今年一季度新业务收入也均实现增长。在政策鼓励、市场增长较快的背景下,在线教育企业的转型前景将会逐渐明朗。
   “在线教育过去过于将火力集中在K12领域,这也使得其在‘双减’之中备受震荡。对于在线教育平台而言,行业内外依然有许多可耕耘之处,如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甚至是广场舞教学,即便是新东方起家的英语专业培训,在垂直细分领域深耕,也能找到新的蓝海。”张书乐说。
   “东方甄选意外火爆,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某在线教育企业高管告诉记者,“东方甄选从去年12月开播,到现在也有半年了,在过去几个月直播间也没多少人,一天甚至只能卖几千块钱,过程很痛苦。但最近的爆火表明,教育公司跨界做直播带货,也能做到头部,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转型案例,给大家增加了信心。”

奥迪集团2021财报:销售收入530亿欧元 继续推进电动化、数字化转型
房地产行业近年来遇到重大调整,监管思路发生重大变化,长期来看,房地产去金融化成为主线,“房住不炒”成为底线,“高周转”模式难以为继。
有些房企提前预料到政策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得以发展。还有些房企动作晚了一点,断臂求生,也活了下来,但有的企业不相信这种变化,最终倒下。
短期来看,房地产行业过快下滑有硬着陆风险,政策开始纠偏,部分城市已经全面放开房地产市场,但整体市场仍在下滑。未来房地产行业将去向何方?房地产企业将如何生存?个人投资者如何应对?
如果评选一个近几年变化最大的行业,一定非房地产莫属。
曾几何时,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可以说是最赚钱的行业,资本市场趋之若鹜。但随着房地产传统开发行业也步入寒冬,房地产股在资本市场也被打入冷宫。
春江水暖鸭先知。不仅是资本市场,甚至连处在第一线的房地产开发巨头们自己都在加速离场。
最早上市的房地产巨头万科公开表示十年之后万科不再是一个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郁亮甚至说要把各地公司名字中的地产字样拿掉,“谁说万科是住宅开发商和谁急。”
昔日首富王健林的万达集团这几年也一改常态,从买买买变成卖卖卖,接连出售旗下的房地产项目,走起了轻资产模式。王健林说:“2020年万达不再有房地产销售收入”。
除此之外,保利、龙湖、远洋等地产巨头也纷纷改名,把“地产”换成了“发展”或者“集团”,几乎每一个你能想到的地产巨头都在迫不及待地去地产化。
为什么各路资本都开始一反常态的“去地产化”?最核心的原因就是房地产开发行业的钱不好赚了。在房住不炒的时代,房地产开发商原有的商业模式玩不下去了。
过去房企们核心就是干一件事,向金融机构疯狂借钱,向购房者疯狂收预付款,然后用这些借来的钱去拿地再找人施工开发,房子不愁卖,房价又在上涨,高杠杆也没啥风险,基本可以躺着数钱。
但现在这个高杠杆模式很难再继续。在“房住不炒”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开启了“去杠杆”的阵痛过程。
第一,债务融资渠道已经全面收紧,房企“降杠杆”是大势所趋。
银行信贷资金是房地产行业主要融资方式之一,占比14%左右。近年来,随着金融监管的持续加大,新增房地产贷款金额持续减少。与此同时,房地产信托等非标融资渠道监管政策也在持续加码,原来通过表外渠道给房地产违规“输血”的一些偏门也全都被堵死。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房企不得不硬着头皮出海借钱。海外发行债券的中资房企不断增多,而且发债的利率也越来越高,10%都已经不再是天花板,泰禾在2019年发行美元债票面利率甚至达到15%。“三道红线”的出台更是给房企戴上了债务紧箍咒。一些房企又有着即将到期的庞大债务,因此才有了屡见不鲜的债务危机,恒大、华夏幸福都是如此。
第二,预售制度有收紧趋势,靠预收款加杠杆也行不通了。
近几年,从质量问题到合同纠纷,从延期交房到整体减配,甚至出现了开发商跑路,楼盘烂尾难处理等多种问题。因此,监管强化了预售资金的监管。一旦取消预售制,房企零成本的预收款杠杆就没了,所以房企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一点都不奇怪。这和房企的规模没关系,因为有部分房企其实净资产没多少,都是负债顶起来的,有时候反而越大越容易出问题。那么问题来了,房地产开发商未来会怎么样?还有出路吗?从短期来看,中国的房地产开发虽然出现了局部过剩,但的确还没到需要完全消失的地步,毕竟中国还有10-20年的城镇化要走,还是有一定的新房开发的需求。但和以往不同的是,长期趋势已经愈发明朗,新房开发的蛋糕是越来越小的,所以这一定会加速行业的出清和头部集中。不过,不管是对大房企还是中小房企,都不可能对抗整个地产收缩的趋势,未来必须加速转型。目前来看,转型无非几个方向:
一是内部品质升级,深耕、做小而美,做高品质的房子。比如搞一些绿色化、精品化、智能化的住宅,又比如一些适老适幼的特色地产等;
二是纵向产业拓展,沿着房地产产业链拓展,向家装、物业、租赁、智慧社区等上下游延伸。比如,发展一站式家装服务、物业管理、长租公寓、打造社区O2O平台等;
三是横向产业融合,也就是向健康、教育、科技、文旅、物流等产业渗透。比如,万科的万纬物流,经过6年的发展,已跻身行业第一梯队。
转型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房地产企业中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对更多还在探索中的房地产企业而言,适当的借鉴和创新也是当务之急。不可否认,去杠杆的大潮下,近两年,确实有不少房企在裁员,但也有很多房企部门还在招人。毕竟,一年15万亿+的规模摆在那里。就整个大的房地产行业来看,目前对人员需求最大的几个板块,一是资产管理,二是物业板块。此外,则是科技板块。比如,房企的物业、商业、长租公寓、租售等板块对人才的需求,还将持续。此前,龙湖内部提出了“2024年经营性业务收入迈过1000亿元,与开发业务并列千亿级”的新目标。毫无疑问,这些板块都指向了存量资产管理。如今,房地产开发的黄金时代远去,存量资产运营管理的黄金时代,已经到来。5月25日,国务院发布重磅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继处置个贷不良、纾困风险房企后,我国房地产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市场:盘活万亿级的闲置低效资产。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基础设施存量资产达百万亿元级别,存量资产盘活市场空间广阔。同时,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也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意见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通过推动REITs健康发展、规范有序推进PPP、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这几年国家强调的房地产转型趋势——资产管理、产业园区、物流仓储、城市更新,以及代建、新基建、租赁住房等等领域,依然有大量的人才缺口。

通威股份再签509亿元超级大单 光伏企业锁定原材料供应不惜血本
   6月17日晚,通威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旗下4家子公司近日与青海高景签订多晶硅长单销售合同,预计销售总额509亿元(不含税)以上。
   这是通威股份今年签下的第二份硅料大单合同。今年3月,通威股份与隆基股份签订了20.36万吨、为期2年的硅料供应合同,金额预估高达442亿元。随着光伏能源项目的大量开工,太阳能电池板的需求量激增,上游硅料也因此走俏。为锁定上游原材料供应,光伏企业频繁签订硅料长单。
   通威股份“锁单”近千亿元
   公告显示,2022年至2026年,青海高景将向通威股份旗下子公司合计采购不低于21.61万吨硅料,具体订单价格月议,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如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6月15日公布的国内单晶致密料成交均价26.61万元/吨(含税)测算,预计销售总额509亿元以上。
   通威股份表示,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多晶硅产品的稳定销售,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公告显示,青海高景注册资本10亿元,广东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高景太阳能”)持有其100%股份,后者主要开展大尺寸硅片及硅棒研发制造业务。
   早在2020年,珠海市国资委便与高景太阳能签署了总投资约170亿元的光伏新能源项目投资落地合作协议,协议涉及50GW光伏大硅片项目,分三期建成。
   6月10日,高景太阳能宣布其50GW硅片项目的一期、二期已提前满产。与此同时,高景太阳能原计划2023年启动的三期20GW项目,将提前于今年开始建设,加速50GW产能目标达产。
   今年5月末,高景太阳能与宜宾市人民政府、叙州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将投建年产50GW直拉单晶硅棒和30GW单晶硅拉棒切片项目,总投资220亿元。
   与通威股份签署长单锁定其硅料产能的不仅是高景太阳能。3月21日晚,隆基股份与通威股份签订了20.36万吨,为期2年的硅料供应合同,金额预估高达442亿元。
   争抢上游原材料资源
   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成为全球广泛共识的大背景下,光伏装机量不断攀升,光伏硅料价格也持续上涨,各路企业纷纷签署长单,争抢上游原材料资源。
   其中,隆基股份近一年来已先后与江苏中能、新特能源等多家硅料企业签订采购长单合同,以锁定硅料供应。
   此外,2月27日,大全能源披露公告称,与某客户签订了一份多晶硅长单销售合同,将于2022年至2026年间向该客户预计销售30000吨太阳能级多晶硅特级免洗单晶用料,预计平均每月采购500吨,预计销售总金额72.6亿元(含税)。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下称“硅业分会”)指出,在硅片利润相对可观的情况下,硅片在产企业和扩建企业维持高开工率的意愿较强,而原料保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盈利水平,因此争相抢购硅料的现状导致多晶硅需求只增不减。
   “多晶硅作为当前光伏行业发展不可替代的上游环节,也是目前主产业链中产能最小的环节,在下游需求增长的背景下,硅料价格得到有效支撑。”通威股份6月1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
   根据硅业分会发布的数据,本周国内单晶复投料价格区间在26.3万元/吨至27.0万元/吨,成交均价为26.85万元/吨,周环比涨幅为0.41%;单晶致密料价格区间在26.1万元/吨至26.8万元/吨,成交均价为26.61万元/吨,周环比涨幅为0.42%。
   通威股份认为,清洁能源和光伏产业未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整个产业链都将受益于行业的大发展,硅料环节将充分分享行业发展带来的红利。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预测年内硅料价格有望回落。光大证券在研报中指出,随着更多厂商加码硅料产能,2022年四季度硅料价格预计开始进入下行周期,硅料价格下跌将带动产业链利润重新分配


碧桂园要约回购近7亿美元票据 房企有望顺利渡过偿债高峰
   6月15日晚,碧桂园发布最新公告称,公司对2022年7月到期的4.75%票据提呈要约回购,以票据每1000美元、本金额1000美元的购买价现金购买其任何及全部尚未赎回票据。
   碧桂园方面表示,公司已提前做好本次要约回购资金的划付安排。公司将继续监察市场情况,不排除未来结合二级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进行其他主动债务管理,包括要约回购或二级市场回购等。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开展要约回购是更具效率、更为透明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同时,此举也能提振投资者对行业以及优质民营房企的信心。
   而随着近期稳地产政策信号明确释放,融资环境逐步回暖,包括碧桂园在内的龙头房企积极偿债发挥“示范作用”,下半年地产行业整体有望掀起一波偿债高峰。
   主动债务管理凸显“底气”
   碧桂园最新公告显示,此次提呈要约回购的票据总规模为7亿美元,目前仍在市场流通的票据本金额为6.83亿美元,本次要约期限截止到2022年6月22日下午4点(伦敦时间)。公司将使用内部资金为要约提供资金,要约的预期结算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或前后。
   采取要约回购这一主动债务管理方式,也反映了这家民营龙头房企多年稳健经营的“底气”。最新财报显示,截至2021年底,公司现金余额达1813亿元;总借贷余额下降至3179亿元,其中短期债务的占比降至24.9%;净负债率仅45.4%;现金短债比约2.3倍。
   在持续优化债务结构,保障现金流充裕的同时,碧桂园也始终保持着融资渠道的多元畅通。自2021年12月以来,公司在境内外成功发行了公司债、供应链ABS、境外融资等多笔覆盖不同场所、不同产品的直接融资,并于今年3月1日,获取了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50亿中期票据的发行额度。
   值得关注的是,5月20日晚间,碧桂园对外宣布,已完成202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22碧地01”的簿记建档工作,该笔债券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4.5%。
   这是民营房企中首批带有信用保护工具并成功发行的境内信用债,此前,碧桂园、龙湖、美的置业3家民营房企被监管机构选定进入示范性发债序列。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碧桂园被选定为示范房企,率先试水通过“债券发行+信用保护”的方案进行融资,毫无疑问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优质民营房企基本面以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认可。
   偿债高峰来临融资环境趋暖
   据第三方机构克而瑞最新统计数据显示,6月份至7月份,200家核心房企境内外债务到期规模约1755亿元,约占下半年到期量的61%。其中民营房企还债压力尤甚,近两月整体到期债务约1178亿元,占总规模的67%。
   不过,近期政策暖风频吹,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涉及房地产相关内容,强调有效管控重点风险,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
   房企融资环境也呈现回暖之势。前述房企债券融资首次启用信用保护工具即被业界视作监管层支持稳定房企融资、提振市场信心的明确信号。分析人士认为,信用保护合约是拓展民营企业融资途径、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创新性举措,证券公司等卖方以自身信用直接对参考债务进行信用增进,有助于提升企业债券融资能力。
   来自中指研究院的数据显示,受政策鼓励影响,房企信用债规模5月份同、环比均有显著上升,也是自2021年四季度行业融资环境收紧以来,信用债首次同环比均呈增长态势,而民企债券发行再次回暖是其中的重要因素。5月单月,龙湖、碧桂园、美的、新城等民企采用信用保护工具,共发行4笔债券,实现融资30亿元,同时有多家民企表示开始筹备发行工作。
   随着地产市场的大概率回暖,融资环境的改善,资金链压力缓解,房企有望顺利应对本轮偿债高峰。事实上,除了此次碧桂园采取主动债务管理方式提呈要约回购票据,近期也已有包括南山集团、首开股份、越秀集团等在内的多家上市房企密集披露融资计划,融资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记者从碧桂园方了解到,本次偿付完成后,公司年内已无到期美元债。


税务  TAXATATION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的要求,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期将视外贸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间要求。
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是指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和二类的出口企业。
正常出口退(免)税,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现行规定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出口退(免)税业务。
二、做好宣传解读和纳税人辅导工作
(一)加强一线人员培训。各地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好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关于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要求的相关培训,重点针对本通知加快办理退税进度要求、前期《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以下称《十部门通知》)内容、报送资料、业务口径等进行强化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通过本省电子税务局就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相关举措,针对一类、二类出口企业等适用主体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并主动通过本地征纳沟通平台等多种渠道方式,区分企业不同类型人员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信息推送。
(三)做好纳税人宣传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措施内容制作宣传产品,通过税务网站、征纳沟通平台、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广泛而又务实的宣传。要进一步压实主管税务机关的网格化服务责任,针对适用主体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项辅导,既要宣讲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重要意义,讲清本通知内容,又要辅导好操作流程,帮助纳税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还要提示提醒纳税人严格加强风险内控,避免出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出口退税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退税办理进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税务机关在《十部门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结合接受中央巡视自查整改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确保本地区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快退税款。省级税务局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全力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密切跟踪各地办理进度,及时指导督促基层税务局落实落细。要强化出口退税、规划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数据风险等部门间协同配合,及时传递信息,确保按时办理退税。各级税务机关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确保快退税款。
(三)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打骗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统筹做好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与防范打击出口骗税工作,树牢底线思维,既对标时间要求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也杜绝片面追求进度而放松出口骗税风险防控。要加强出口退税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虚打骗工作机制作用,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力度,紧盯出口骗税新情况、新动态,始终保持对“三假”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狠打的高压态势,更好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四)强化内部监督,严查问题风险。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的同时,要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将“严查内错”贯穿政策落实全过程、各环节,严查税务人员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从严从快严查彻办。
(五)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各级税务机关在全力推进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直联工作机制、“税费服务产品体验”、政务网站、局长信箱等方式,真诚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听取多方意见,并做好各方意见建议的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纳税人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回应,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举措。
(六)持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持续跟踪纳税人受益情况以及政策执行效果,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广泛宣传《十部门通知》和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对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方面发挥的积极效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成效,落实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上报税务总局

留抵退税加码提速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安徽省明光市天科矿物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凹凸棒加工销售的小微企业。公司法人杨复明介绍,近日收到近30万元的增量留抵税款后,企业计划将其中10万元用于热控炉设备更新升级,预计产能可以增加一倍,并有效改善产品质量,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提升企业竞争力;剩余部分资金将用于购买原材料,扩大再生产。
 “由于疫情等原因,公司销售渠道受阻,再加上设备老旧,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退税款解决了燃眉之急,让我们这样的小企业重新焕发活力。”杨复明感慨道。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头戏”,天科矿物有限公司是该政策的众多受益者之一。
 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不断加快退税进度,强化资金保障,“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减负纾困,效果显著。税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1日—6月9日,共完成新增留抵退税1.43万亿元。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实现退税1233亿元,累计有1.55万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超过去年全年办理退税规模的两倍。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大规模留抵退税是我国创新宏观经济调控方式的关键举措之一,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积累多年的存量留抵退税问题,体现增值税的中性原则,也有助于缓解不同规模企业的资金困难,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实现“放水养鱼”,激发市场活力。
 早退快退 应退尽退
 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自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安徽省财政将落实好这项政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细做实工作举措,确保中央政策在安徽落地快、见效早。
 “相比以往,新的留抵退税政策扩大了退税对象范围,符合条件的6类行业企业均可享受政策,并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安徽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左自智介绍,在此基础上,退税条件也予以放宽,只要纳税人当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均可申请退还。企业申请完存量留抵退税后可继续申请增量留抵退税。
 “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加大,为我们带来了更强的发展活力。今年以来,公司减免‘六税两费’近3万元,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合肥达徽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志珍说,“作为一家研发企业,不论是人才投入还是设备投入,都离不开‘钱’。目前公司正在推进核酸检测研发项目,每笔资金都是加快项目进度的一份重要力量。”
 安徽省财政厅税政处副处长陈蕙介绍,今年,安徽省按照国家50%授权上限,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受惠。
 据统计,今年4月1日至5月31日,安徽省为7.8万户企业办理了增值税留抵退税,退付资金达401亿元。加上一季度已办理留抵退税48亿元,1—5月共办理留抵退税449亿元。
 与安徽一样,全国多个省份迅速落实留抵退税和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云南省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协作,高质量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截至5月31日,全省已办理留抵退税款550亿元。其中,1—3月实施此前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老政策,共办理退税25亿元;4月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实施以来,共办理退税525亿元。
 今年以来,广东按照“应享尽享、能减尽减、能快则快”的原则,协同推进全省留抵退税、缓税和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落实。截至5月31日,全省累计退税近1470亿元、缓税近600亿元,退税惠及市场主体超过19.5万家,其中9成以上为中小微企业。
 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浙江省财政厅坚持早退快退,应退尽退。截至5月28日,已退税1225.2亿元,惠及19.64万户市场主体。
 扩面加量新增7个行业企业
 近日,云南某职业学院在备齐退税资料后,税务部门仅用1天时间便完成了整个退税流程和资金划拨,成功退还3200万余元税款。
 该学院负责人介绍,退款将用于偿还学校建设期的长期借款、扩充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以便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体验,提高智慧办学力度。
 教育行业的企业是此次政策扩围后的受益对象之一。
 今年以来,我国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享受退税政策红利。同时,大幅提前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中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由今年三季度提前到5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由今年四季度提前至6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让政策效应在上半年集中释放。
 为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国务院近日决定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云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财政厅与税务部门建立工作协调、信息共享、合作提升、留抵退税直达快享“四个机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享减税降费信息数据,并先后赴昆明、曲靖、玉溪、西双版纳等州市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从调研情况看,企业对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政策拍手称快,表示今年政策力度大、实施快、落实准、效果好,是在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双重压力下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雪中送炭”之举。
 浙江省市场主体多、退税规模大。这次新增7个行业企业的政策出台后,省财政厅立即会同税务部门进行分析测算,预计新增退税约100亿元,并针对扩围的行业及时做好工作方案和资金准备,确保第一时间落实。
 “此次存量、增量留抵退税进一步扩大适用行业范围,将退税金额在1.5万亿元的基础上增加1400多亿元,并且将前期退税政策涉及的资金尽可能于上半年落实到位,这些举措有利于增加企业现金流、缓解企业困难和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李旭红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俏彬表示,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今年宏观调控的关键一招。随着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面、加量,政策普惠性的特征更加突出。预计全年新增留抵退税1.64万亿元,比年初预计大大增加,进一步减少了对企业资金的占用。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表示,留抵退税新增7个行业企业,政策力度和退税规模更大、行业受益面更广,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并提振经营预期和信心,更加公平对待受疫情冲击的困难行业。

突发!麦当劳在法国因税务问题遭罚87亿,还要补缴税款
才同意将俄罗斯业务出售给特许经营权持有人不到一个月的麦当劳,便因与特许经营费相关的问题在法国面临巨额罚款。麦当劳已同意支付约 13 亿美元(约 87 亿元)的罚款并补缴税款,以解决其在法国发生的一场税务纠纷。麦当劳此前已在法国面临了一项持续数年的调查,主要针对其是否主动且正确申报了在法国所开展的所有经济活动。截至当地时间 6 月 15 日收盘,麦当劳股价报收 238.9 美元,涨 0.06%,总市值 1767 亿美元。麦当劳在法国有近 1500 家餐厅报道中称,上述约 13 亿美元的罚款将于当地时间周四上午在巴黎举行的法庭听证会上进行详细的介绍。麦当劳的发言人并未立即回复媒体的置评请求。据悉,麦当劳在法国的这起税务纠纷案件可以追溯到 8 年前。2014 年,法国税务官员就开始调查麦当劳是否将其经营餐厅所获费用转移到其他国家,从而减少了其在法国的应税收入。麦当劳的法国官网显示,法国是麦当劳最受欢迎的国家之一,公司在该国约有 1500 家餐厅。在这些餐厅中,大部分是向麦当劳支付品牌使用费、信息技术系统使用费、餐厅装修费和员工培训费的特许经营餐厅。其实麦当劳只是在欧洲面临税务调查的几家跨国公司之一,这些公司都被指控通过在业务部门之间使用特许权使用费来转移利润或其他方式进行避税。在上述众多被调查的公司中,一些案件在欧洲的法庭上受到了严厉的对待。去年,欧盟一家法院裁定亚马逊向卢森堡支付额外的 2.5 亿欧元(约 2.6 亿美元)的判决无效。然而,同一家法院在 2020 年推翻了先前的一项命令,该命令要求苹果公司应向爱尔兰支付约 130 亿欧元的额外税款。目前,欧盟执行机构正在向欧盟最高法院上诉这两项裁决。其实在 2018 年,欧盟监管机构曾放弃了对麦当劳在卢森堡税务安排进行的类似的调查,称麦当劳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其做法并未给麦当劳带来相对于在卢森堡运营的其他公司的不公平优势。然而,法国却在一些类似的案件中取得了成功。2019 年,做出上述判决的同一金融检察官与谷歌达成协议,要求谷歌支付超过 9.65 亿欧元的补税和罚款,以解决其在法国的税务纠纷。其实,这并非麦当劳第一次在欧洲遭遇类似的调查—— 2010 年 8 月,在麦当劳遭到投诉后,意大利反垄断机构 AGCM 将对麦当劳与特许经营商签订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查。预计 2022 年餐厅净增约 1300-1400 家令麦当劳烦心的,远不止约 13 亿美元的巨额罚款。4 月下旬,麦当劳公布的一季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收 56.66 亿美元,同比增长 11%;净利润为 11.04 亿美元,同比下降 28%。此外,一季度内,关闭俄罗斯和乌克兰门店导致了 2700 万美元的租金、供应商成本和员工工资成本,以及另外 1 亿美元的未售出库存。总的来说,这些支出使其麦当劳一季度每股盈利下降了 13 美分。麦当劳的收入包括其经营餐厅的销售额,以及由特许经营商、开发许可证持有者和附属公司经营的餐厅的费用。今年一季度,麦当劳直营餐厅营收为 23.02 亿美元,同比增长 7%;特许经营餐厅营收为 32.63 亿美元,同比增长 13%。需要指出的是,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特许经营餐厅占麦当劳全球餐厅的 93%。可以看出,特许经营费占了麦当劳整体营收大头,麦当劳试图将在法国的特许经营费收入转移到其他国家进行避税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麦当劳预计 2022 年的资本支出约为 22 亿 ~24 亿美元,其中约一半将用于扩大美国和国际运营市场。超过 40% 的资金将用于美国业务,之中大部分将用于再投资。麦当劳预计在全球范围内开设约 1700 至 1800 家餐厅,包括将在美国和国际运营市场部门开设大约 400 至 500 家餐厅。同时,麦当劳预计 2022 年餐厅净增约 1300-1400 家。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9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为妥善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尊重习惯,依法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条  当事人因下列行为,对林地、林木的物权归属、内容产生争议,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林地承包; 
 (二)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 
 (三)林地经营权流转; 
 (四)林木流转; 
 (五)林地、林木担保; 
 (六)林地、林木继承; 
 (七)其他引起林地、林木物权变动的行为。 
 当事人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林地、林木确权、登记行为产生争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告知其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解决。 
 第三条  当事人以未办理批准、登记、备案、审查、审核等手续为由,主张林地承包、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者转让、林地经营权流转、林木流转、森林资源担保等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前款原因,不能取得相关权利的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  当事人一方未依法经林权证等权利证书载明的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林地、林木,另一方主张取得相关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符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关于善意取得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当事人以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为由,主张集体林地承包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合同订立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关于民主议定程序的强制性规定的; 
 (二)合同订立未经民主议定程序讨论决定,或者民主议定程序存在瑕疵,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依法补正的; 
 (三)承包方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进行了合理审查,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决议系伪造、变造,并已经对林地大量投入的。 
 第六条  家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未经发包方同意,或者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方主张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第七条  当事人就同一集体林地订立多个经营权流转合同,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主张取得林地经营权的,由具有下列情形的受让方取得: 
 (一)林地经营权已经依法登记的; 
 (二)林地经营权均未依法登记,争议发生前已经合法占有使用林地并大量投入的; 
 (三)无前两项规定情形,合同生效在先的。 
 未取得林地经营权的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八条  家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以林地经营权人擅自再流转林地经营权为由,请求解除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林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林地经营权人能够证明林地经营权再流转已经承包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优先权受到侵害为由,主张家庭承包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请求赔偿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条  林地承包期内,因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继承等原因,承包方发生变动,林地经营权人请求新的承包方继续履行原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或者林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超过原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剩余期限,林地经营权流转、再流转合同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发包方主张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方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林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超过原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剩余期限,承包方主张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承包方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因前两款原因,致使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再流转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  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终止时,对于林地经营权人种植的地上林木,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该约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认定无效的除外; 
 (二)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协商一致延长合同期限至轮伐期或者其他合理期限届满,承包方请求由林地经营权人承担林地使用费的,对其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三)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未能就延长合同期限协商一致,林地经营权人请求对林木价值进行补偿的,对其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林地承包合同终止时,承包方种植的地上林木的处理,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经营活动订立的合同,应当综合考虑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公益林生态功能及是否经科学论证的合理利用等因素,依法认定合同效力。 
 当事人仅以涉公益林为由主张经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五条  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设定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折价,并据此请求接管经营抵押财产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申请实现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第十六条  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收益、林业碳汇等提供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请求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森林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以补种树木、恢复植被、恢复林地土壤性状、投放相应生物种群等方式承担修复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的,可以同时确定其在期限内不履行修复义务时应承担的森林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森林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可以根据鉴定意见,或者参考林业主管部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相关科研机构和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合理确定森林生态环境修复方案,明确侵权人履行修复义务的具体要求。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的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应当综合考虑受损森林资源在调节气候、固碳增汇、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方面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予以合理认定。 
 第二十条  当事人请求以认购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意见、不同责任方式的合理性等因素,依法予以准许。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请求以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社区服务等劳务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侵权人的代偿意愿、经济能力、劳动能力、赔偿金额、当地相应工资标准等因素,决定是否予以准许,并合理确定劳务代偿方案。 
 第二十二条  侵权人自愿交纳保证金作为履行森林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担保的,在其不履行修复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将保证金用于支付森林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第二十三条  本解释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打造“山东金融云庭智审平台”开创互联网金融诉讼审理新模式
 6月15日上午,山东金融云庭智审平台启动仪式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颖,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杨军等领导出席仪式并致辞。
 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数字金融的不断创新,山东省金融纠纷案件日趋多元复杂,呈现网络化、数据化、批量化特点。为适应数字时代变革、促进智慧法院与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山东高院立足构建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金融安全的司法防线,以提升金融审判智能化水平与确保电子证据可信度为基本方向,结合本省司法需求、审判特点和智慧法院建设情况,研发了“山东金融云庭智审平台”。平台特点可以总结为“四个一”:
 一条数据传输“高速路”。与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实现省级“点对点”专网互联,开通金融企业与法院间数据专运线,全面覆盖全省174家法院和118个建设银行支行。诉讼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使网上发生的金融业务数据,能够安全、无障碍对接至法院诉讼系统。
 一个智能诉讼“好助理”。平台将建设银行提供的原始数据信息和电子证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后,直接转化为电子诉讼材料。全面实现金融诉讼数据化、无纸化,极大地简化了立案申请、文书送达、案件庭审等相关诉讼流程。
 一列金融审判“特快车”。在山东法院全流程办案4.0系统的基础上,实现金融案件智能化审理。平台自动提取金融案件必备审理要素,线上推送当事人进行要素与证据确认。法官通过证据审核与要素筛查,进行快速审理和判决,裁判文书一键自动生成准确率达90%以上,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条安全可靠“证据链”。平台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依托人民法院“司法链”和中国建设银行“至信链”存证平台,对企业在金融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材料和电子证据,实现瞬息固化和存证验证,从源头上确保原始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可信性。
 下一步,山东高院将紧紧围绕“走在前、开新局”的目标,坚持“为人民服务、为法官服务、为监管服务”的原则,奋勇争先,开拓创新,聚焦聚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智慧法院,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中国海事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在京举办
6月16日,2022中国海事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以下简称“高级别对话会”)在北京召开。此次对话会以“新形势下海事商事仲裁的改革创新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
中国贸促会会长任鸿斌表示,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对涉外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大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立完善国际经贸体系以及配套法律服务制度,推动经贸仲裁在维护全球经贸秩序和治理体系变革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任鸿斌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协同合作,持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发掘涉外经贸服务增长潜力;三是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主席桑德拉·拉朱表示,高级别对话会为各国业内人士讨论不同法域国际海事和商事仲裁的前沿创新、发展和趋势提供了难得的平台。他指出,虽然人工智能在仲裁中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有待商榷,但作为争议解决领域前进方向,在争议解决中采用创新方法仍值得探索。
据了解,作为以解决海事海商争议为特色的专业仲裁机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成立60多年来,已审理裁决各类案件数千件。目前,海仲审理裁决的海事海商案件数量已位居世界海事仲裁机构前列,涉外案件占比达50%以上,仲裁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以仲裁为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日益受到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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