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

泰和法讯1179期


本期要点

 

四部门发布“十四五”金融业发展成就及最新数据
9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成就。
海口海关:规范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业务
海口海关日前发布《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之日起实施。
北京仲裁委员会中亚分会在新疆克拉玛依正式启用
9月2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中亚分会在新疆克拉玛依市正式启用。该分会为北仲首个京外分支机构,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需求,优化涉外仲裁服务机制。启用仪式上发布俄文官网及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备忘录。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四部门发布“十四五”金融业发展成就及最新数据
9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成就。
据介绍,截至今年6月末,银行业总资产近470万亿元,居世界第一;股票、债券市场规模居世界第二;外汇储备连续20年居世界第一。银行业保险业总资产超500万亿元,5年年均增长9%,为实体经济新增资金170万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普惠小微、绿色贷款年均增速超20%。A股科技板块市值占比超1/4,市值前50名科技企业达24家。上市公司分红、回购合计10.6万亿元,较“十三五”增长超8成。外汇储备稳定在3万亿美元以上,近两年达3.2万亿美元。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司法部发布8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9月22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公布各地专项行动中形成的8个典型案例。
案例涵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等领域,聚焦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执法痛点。主要措施包括包容审慎执法、精准服务企业、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典型做法有违法预警、调解协商、专线服务、专利快速申请通道、差异化管理、联合整改标准、系统性解决企业发展瓶颈等,累计为企业挽回损失150多亿元。
三部门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方案提出加快产品创新,推动智能家居、生物制造、高端自行车等领域技术突破;每年完成300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支持家电、家具、化妆品等领域品牌培育,推动“名品下乡”“方阵出海”;落实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促进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推广;支持龙头企业全球化,规范出口市场秩序,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推动数字化转型、绿色生产,培育智能工厂和绿色工厂;加强金融支持、供应链金融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强化中小企业服务。
六部门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9月24日,工信部、住建部等六部门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提出2025—2026年,建材行业恢复向好,盈利水平有效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建材、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其中2026年绿色建材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绿色低碳和数字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方案》提出五方面10条举措,包括严格水泥玻璃产能调控,壮大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培育特色优势资源产业,加强高端材料供需对接,推动高水平国际合作等。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企业海外发展协调工作,加强国际贸易规则、贸易形势、市场研究,引导建材产品、技术、标准、装备、服务协同走出去,指导和帮助企业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政策。
五部门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9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方案》明确要求加强钢铁行业产能管理,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出加强资源保障,促进钢铁产品结构升级,严控新增产能,推动废钢资源回收利用。要求各地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落实相关措施,强化行业监管,保障钢铁行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产局公示首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认定名单
9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发布《关于首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认定名单的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公示名单包括65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覆盖核能、油气新能源、人工智能、光伏制造、汽车、生物医药、半导体、智能物联、储能材料、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建设单位涵盖央企、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园区及地方政府。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书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六部门提出十项措施 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健全创新型企业发现机制,建立企业培育库并动态调整;鼓励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支持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探索“数据券”“算法券”降低成本;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持专利池建设和知识产权服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首购首用”政策;加大应用场景和机会供给,鼓励场景开放和跨区域共建;强化企业出海服务,支持国际合作和展会参与;优化投融资服务,完善信用评价和金融产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探索“沙盒监管”,规范涉企检查,推行柔性执法;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学科设置和人才流动机制。

 

税务 TAXATATION


海南自贸港 “分批出岛、集中申报” 新规落地
近日,海口海关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 “分批出岛、集中申报” 管理规定》(海口海关公告〔2025〕4 号),进一步推动海南自贸港 “二线口岸” 通关便利化。
该新规明确了 “分批出岛、集中申报”(简称 “分出集报”)的业务模式、适用范围及操作要求,将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之日正式实施,为自贸港货物跨区域流通注入新活力。《规定》所称“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是指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自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时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经“二线口岸”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时,企业可先分批办理货物实际出岛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集中办理报关手续的通关模式。
海口海关:规范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业务
海口海关日前发布《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之日起实施。
《公告》所称进口料件,包括“零关税”货物和保税货物。企业首次申请适用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应当向海南省商务厅指定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县初核并报海南省商务厅会同海南省内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进行备案。备案企业申请适用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应当在制成品自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前,通过海南“单一窗口”向海关办理加工增值申报手续。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公安部公布五起伪造货币典型案件
9月22日,公安部公布五起伪造货币典型案件,涉及北京、内蒙古、湖南、四川、云南等地,案件均已移送检察机关或法院审理。
本批案件中,公安机关查获北京程某某等人利用网络购置设备生产假币,捣毁窝点8个,收缴假币200余万元;内蒙古李某等人批量印制20元、50元、100元面值假币,捣毁窝点6个,收缴假币40余万元;湖南郭某某等人通过社交软件订单生产假币,收缴100元面值假币30余万元;四川何某某等人自制电子版假币样本,收缴50元面值假币165.29万元,已被判刑;云南程某某等人组织生产、分销假币,捣毁窝点7个,收缴假币306.625万元。
北京仲裁委员会中亚分会在新疆克拉玛依正式启用
9月2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中亚分会在新疆克拉玛依市正式启用。该分会为北仲首个京外分支机构,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需求,优化涉外仲裁服务机制。启用仪式上发布俄文官网及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备忘录。
中亚分会将完善涉外仲裁规则与办案流程,提升仲裁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中亚地区有影响力的国际仲裁中心。双方将在人才培养、争议解决交流合作、信息共享及境内外仲裁协同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俄文官网及俄文版《调仲对接快速程序规则》同步发布,为中亚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指引。
最高法发布专项意见 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
《意见》提出优化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机制,完善案件管理、诉讼便利、国际条约和惯例适用、域外法查明、法庭运行机制;推动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仲裁司法审查及专家委员会机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储备,健全选育管用机制,深化与高等院校、国际组织合作;强化国际司法交流,健全司法协助、案例分享机制,发布中英文涉外审判报告,提升国际影响力。
最高法发布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案例涵盖独立保函、工程合同、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及仲裁裁决等类型,主要明确:备用信用证具有担保功能,适用独立保函司法规则;跨境鉴定采用境外现场检测与国内实验室结合,明确损失分担比例;依据中新法律查明备忘录,承认新加坡法院民事判决;明确中蒙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不适用于仲裁裁决,适用《纽约公约》审查蒙古国仲裁裁决;高效承认与执行俄罗斯仲裁裁决,推动当事人和解,完善国际商贸争端全链条解纷模式。
最高检发布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9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印发<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涵盖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等8件案例,供各级检察机关参考。
案例重点包括:一、强化暂予监外执行监督,要求对病情诊断实质化审查,发现伪造证据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二、对减刑案件,要求全面审查罪犯悔改表现、刑期计算、财产判项执行情况,纠正监狱未折抵羁押期限、从严掌握减刑幅度等问题;三、毒品罪犯减刑从严情节认定不得重复扣减;四、身份不明罪犯经查明身份可适用减刑。各案例明确检察机关应加强调查核实、跨部门协作,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保障刑罚执行公正,防范职务犯罪。


泰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清江南路70号国家水资源大厦9层
邮编:210036
电话:025-84503333
传真:025-84505533
网址:www.jcmaster.com
此法讯仅为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之用,其内容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及个案的法律分析。 此法讯的发送并不是为了在泰和律师事务所与用户或浏览者之间建立一种律师与客户之关系。 泰和律师事务所并不对可从互联网获得的任何第三方内容负责。 如果您不希望收到该法讯,请电邮 jcm@jcmaster.com告知我们。
此法讯版权归泰和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