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165期
发布时间:
2025-06-23 13:21
本期要点
证监会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ETF期权交易
2025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公告》,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
证监会:重启并扩围科创板第五套标准 试点优质科技型企业IPO预先审阅机制
6月18日,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6项改革举措。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迎来多重政策利好
6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主要有五方面共二十七条具体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重点包括制裁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促进诚信经营、聚焦网络消费新领域等。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证监会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ETF期权交易
2025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公告》,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
公告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在国务院或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的ETF期权,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此举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之一,旨在拓展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范围,提升外资机构投资行为的稳定性,促进其对A股的长期投资。
证监会:重启并扩围科创板第五套标准 试点优质科技型企业IPO预先审阅机制
6月18日,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6项改革举措。
主要包括:一是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三是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四是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五是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六是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迎来多重政策利好
6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主要有五方面共二十七条具体举措。
一是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推动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对在沪机构授权等方式加大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力度。二是鼓励在沪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三是持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大力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和航运保险发展。四是支持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金融创新试点,对金融创新试点探索实施尽职免责机制。五是完善政策配套。
此外,中央金融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意见》,提出深化金融市场建设、提升金融机构能级、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维护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等主要举措。
外汇局拟推出9项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
6月18日,外汇管理局就《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通知》包括三方面9项具体政策:
一是4项投资端政策,包括: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将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政策推广至全国;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等。二是2项融资端政策,包括: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等。三是3项支付便利政策,包括: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等。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深圳拟修订实施办法 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
2025年6月16日,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
《办法》提出多项措施以吸引外资,包括加快先进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支持外商投资生物医药领域、拓宽吸引外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跨境贸易投资等。对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落户并给予奖励。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素质提升活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素质提升活动的通知》。
《通知》强调通过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推动中小企业降本提质增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重点产业链,实施“政府统筹推动、技术机构牵引组织、链上企业广泛参与”的新模式,形成质量管理解决方案。特别是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质量管理的深度融合,推动中小企业在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方面拓展新场景。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政策引导,解决质量瓶颈,提升“百链万企”质量管理能力。
税务 TAXATATION
杭州加大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网点布局 拟给予四类资金奖励
6月16日,杭州市商务局就《“优享即买即退”打造国际消费名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
《细则》明确四方面支持政策,一是支持新增网点,对2025年新增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网点给予企业每个网点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设备购置奖补;二是鼓励规模提升,对2025年离境退税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离境退税(不含即买即退)增量销售额1.5%的奖励、“即买即退”增量销售额2%的奖励;三是降低包邮成本,对2025年国际包裹,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单件包裹国际邮费50%的支持,单件包裹最高补贴不超过300元;四是促进入境消费,对旅行社组团赴离境退税商店购物旅游的给予25元/人次的到店奖励,以及25元/人(笔)次的消费再奖励。
两部门公布最新一批免征车购税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2025年第14号公告,公布第十八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
第十八批《目录》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新增车型,涉及此次共审查通过的193家企业的548个车型。第二部分为撤销车型,涉及63个吸引压送车车型,撤销原因为:根据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分类、名称及型号编制方法》(GB/T 17350-2024)标准要求,吸引压送车首次明确为运输类专用汽车,而不再属于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重点包括制裁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促进诚信经营、聚焦网络消费新领域等。
其中,在案例4中,人民法院充分注意到演唱会门票与一般日常消费品相比的特殊性,在审慎权衡经营者关注和消费者利益基础上,正确运用格式条款法律解释规则对退票条款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能够促使类似行业经营者认真对待消费者权利,恰当兼顾好消费者利益。案例5中,人民法院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动为用户勾选同意隐私政策、收集与其提供服务内容无关的用户信息,应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警示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坚持合理且必要,避免过度收集而对消费者造成次生的不当影响。
最高检发布2024《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
白皮书总结了2024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七个方面,包括“四大检察”业务开展情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严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业务管理等。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5198人,同比下降1.1%,批准逮捕34329人,同比上升27.8%。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五类罪名占67%。检察机关还办理了12062件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最高检发布《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发布《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为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提供操作指引。
《办案指引》共21条,涵盖一般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及附则四部分,明确办案类型选择、立案标准、调查取证重点等。针对行政违法行为,列举行政机关未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的7种情形。对“严重损害”及其风险进行探索性规定,综合考量文物等级、损毁程度等因素。细化文物损害调查内容,强调通过鉴定或专家意见认定损害。对于文物保护措施需长周期审批的案件,可中止审查并持续监督。
最高检发布《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发布《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为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提供操作指引。
《办案指引》共21条,涵盖一般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及附则四部分,明确办案类型选择、立案标准、调查取证重点等。针对行政违法行为,列举行政机关未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的7种情形。对“严重损害”及其风险进行探索性规定,综合考量文物等级、损毁程度等因素。细化文物损害调查内容,强调通过鉴定或专家意见认定损害。对于文物保护措施需长周期审批的案件,可中止审查并持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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