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1152期
发布时间:
2025-03-24 13:27
本期要点
上交所制定新一轮《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近日上交所制定完成新一轮《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证监会发布征求意见稿 修订派出机构监管职责
3月18日,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七部门发文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
3月21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 科技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版权局 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
中国人大网公布现行有效法律目录
3月17日,中国人大网公布现行有效法律目录(305件)。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上交所制定新一轮《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近日上交所制定完成新一轮《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服务的首要目标。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已先后制定两期《三年行动计划》。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沪市公司质量整体向好态势更趋明显。
一是上市公司的市场结构更“优”。三年来,沪市制造业公司由1237家增长至1469家,市场占比增长2个百分点;科技类公司由483家增长至651家,市场占比增长5个百分点;民营公司由1231家增长至1480家,市场占比增长3个百分点;市值千亿以上公司由86家增长至100家,估值中位数由10.13倍增长至16.21倍,复合增长率26%;各行业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行业龙头公司估值中位数由14.97倍增长至18.78倍。
二是企业发展的基本面更“稳”。稳增长方面,三年来,沪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8.44%和8.87%,其中科创板公司更是达到24.26%和10.19%。稳投资方面,实体企业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规模覆盖净利润规模提升至2倍以上,资本支出由2.57万亿元增长至3.39万亿元。稳消费方面,汽车、家电、美容护理等行业2023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达到17.14%、8.18%、17.36%,旅游景区、酒店餐饮、影视院线等实现扭亏,消费潜力开始释放。稳就业方面,沪市公司提供就业岗位由1709万个增长至1800万个,预计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7亿人,电力设备、计算机、电子等新兴产业吸纳就业人数增幅分别达到51.58%、16.35%、13.18%。防风险方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余额较峰值下降超九成,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较峰值下降近八成,风险隐患持续收敛。
三是实体经济的发展动能更“新”。沪市公司积极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2.7万亿,复合增长率超过17%。其中,科创板公司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8%,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投入超1000亿元,超过同期净利润的两倍。科创板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领域公司均已超过百家,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已初具规模,人工智能、基因技术、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正加快布局,已基本形成链条完整、协同创新的发展格局。“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为上市公司运用并购重组培育新动能提供政策支持,“并购六条”发布后各类资产交易近500单,重大资产重组同比增长近300%,约六成交易涉及半导体、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质生产力领域。
四是上市公司的可投性更“高”。“三投资”理念逐步落地显效,市值千亿以上公司股价三年累计涨幅38%,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为A的公司,评价区间内股价涨幅15%。回报投资者显著增强,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达5.2万亿,占同期IPO和再融资募资总额的171%,近150家公司连续三年股息率超过3%。投资者关系持续优化,连续三年实现年报业绩说明会全覆盖,其中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累计观看近4000万人次,同比增长2.3倍。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近1200家沪市公司发布2023年度ESG相关报告,342家上市公司被纳入MSCI ESG评级,100家公司获得评级提升。长期资金加速入市,机构投资者持仓市值由34.33万亿升至39.35万亿,年均复合增长率超7%。指数化投资快速发展,沪市股票ETF实现了对重要宽基指数和中证一级行业的全覆盖,规模已突破2万亿,增长近200%,科创板ETF产品达66只,其中科创50ETF规模近1800亿元。
发展和进步的同时,当前沪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还有待稳固,与投资者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上交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加强上市公司能力建设为抓手,以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为保障,围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总目标,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与上一轮计划相比,更加注重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强调严监严管,协同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毒瘤,是严重制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顽瘴痼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当前打假防假工作质效的薄弱环节,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意见,进一步提升财务造假线索发现能力,打通发行审核、持续监管、现场督导、会计监管等环节信息通道。加强科技赋能,用好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在严惩财务造假的同时,一体打击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减持等行为。
二是更加聚焦投资价值,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上市公司质量是投资价值的根基,上市公司质量突出体现在给投资者的回报上。《三年行动计划》紧扣投资价值这一关键,提出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引导现金分红与回购增持,推动上市公司提升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和能力。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加强ESG生态体系建设,完善退市实施机制,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三是更加突出主体责任,发挥公司治理在提升质量中的作用。有效的公司治理是支撑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内在要求。《三年行动计划》以公司治理为抓手,一方面,协同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引导审计委员会强化财会监督作用,引导各类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稳步扩大股东会“一键通”投票覆盖面,激发提高公司质量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的规范约束,严惩重大违规行为,扎牢提高公司质量的机制保障。
四是更加有效汇聚合力,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市场生态。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上市公司、监管机构、市场参与各方凝聚共识,同向发力。《三年行动计划》坚持系统观念,提出大幅提高走访调研上市公司覆盖面,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信息沟通,与有关部门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协助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五是更加积极主动作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应有之义。为确保《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地,上交所将发挥大盘蓝筹集聚、硬科技领先和“股、债、基、衍、公募REITs”多产品支撑优势,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创新债券融资品种,丰富指数产品体系,支持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并购重组、再融资、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等方式,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推动上市公司提质增效。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落实好《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工作安排,与市场各方同题共答,力争再经过三年的努力,在沪市进一步扩大主动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经营业绩长期向好、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
上交所与巴西证券期货交易所签署ETF互通合作谅解备忘录 推动中巴资本市场合作迈入新阶段
为进一步深化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便利外资投资,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巴西证券期货交易所就开展ETF互通合作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ETF互通专项协议),推动中国和巴西资本市场合作迈入新阶段。
上交所于2005年和2011年分别与巴西证券期货交易所的前身巴西证券交易所、巴西期货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在市场数据、人员互派及市场推介等方面建立了较为紧密的合作交流关系。此次签署ETF互通专项协议,是两所积极落实中国-巴西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成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务实合作向着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方向迈进,将推动两国资本市场各方进一步增进了解、深化合作。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部署下,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适时推动ETF产品落地,为两国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选择。
证监会发布征求意见稿 修订派出机构监管职责
3月18日,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本次修订聚焦于派出机构主体责任及相应工作机制、监管职责、风险防范和处置和其他职责四方面。其中,监管职责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派出机构对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的监管职能,明确将网络和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诚信监督和约束等事项纳入日常检查事项;风险防范和处置方面,征求意见稿扩大需核查的预警信息、风险线索的来源范围,完善派出机构对于终止上市公司的风险应急、信息通报共享、持续监管机制。
沪深两市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监管指引 将公司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纳入减分事项
沪深两市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3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深交所表示,本次修订在保持《指引》原有框架基础上,从突出回报投资者导向、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等方面作出完善。其中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对于多次出现关键文字或者数字等重要信息披露错误、多次出现补充更正情形的,加大减分力度。二是充实重大负面事项清单。将公司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未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形纳入减分事项。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监管指引
3月14日,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是最高法和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配套文件。
《指引》明确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涉及证券市场相关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要求上市公司对是否存在退市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重大缺陷进行自查并披露。《指引》进一步明确重整计划中的权益调整要求,规定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得超过每十股转增十五股等内容。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国办:加强资金支持 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3月20日,中国政府网对外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九方面二十一项内容。
《意见》指出,优化中药产业结构布局。打造民族药特色产业高地,培育发展一批中药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优扶强龙头企业;加强资金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中药产业特点创新金融服务,丰富信贷产品供给,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药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加大对中药材种植、新药研发等重点环节保险保障力度。
中国将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 采取多方面措施帮扶外贸企业
3月20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何咏前通报了2025年1-2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并回答了关于商务部在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帮助外贸企业拓内销方面将采取的举措。
何咏前表示,商务部将采取四方面措施帮扶外贸企业:一是组织外贸优品内销活动。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二是推动内外标准认证衔接,降低企业市场转换制度成本。三是加强内外贸一体化政策支持。四是建设综合服务平台。
据中国政府网3月20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18日至20日在福建调研。他指出,外贸企业面对外部环境变化,要在研发投入、做强品牌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中国将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更好地支持外资企业发展。
七部门发文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
3月21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 科技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版权局 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
《意见》共六方面内容,提出四方面十六项措施,具体包括: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推进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和新领域保护规则;推动商标、专利快速审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服务流程,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等等。
深圳提出26项任务 加快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近日,深圳商务局网站公布《深圳市2025年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共包括六方面26条主要任务,计划在2025年新增外商投资电信企业10家以上,引进落地2家与深圳医疗优势互补的外商独资医院;将在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微电子等领域适度放宽港资机构可开展业务范围;将探索“容缺受理”等方式提升外资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度;计划2025年新增不少于80家风投创投、私募证券投资、国际资管等机构入驻,等等。《工作方案》还在构建多维度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提升民营企业跨境贸易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提出相应任务。
我国今年拟制修订41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
3月19日,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标准周”全体会议举行。
会上,国家数据局透露,我国今年拟制修订41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涉及高质量数据集、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会议强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加快推进数据治理、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标准研制。委员会还发起全国数据标准化联合行动倡议,强调数据标准协同共建和标准落地的协同推进。目标是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
国家认监委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
3月20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
规则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了认证机构的能力要求、认证模式、认证程序及获证后的监督等内容。规则强调认证机构需获得相应资质,建立质量责任追溯机制,确保认证全过程记录清晰且可追溯。通过认证的企业可在产品及相关文件上使用碳足迹标识。
国家卫健委印发2025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3月21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
本年度将“提高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率”纳入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另一方面贯彻落实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办实事具体要求。同时,文件对各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进行了丰富和完善。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3月17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
《重点任务》部署四方面22条重点任务,其中,在涉网安全管理体系方面,明确将研究出台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文件,明确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分省制定强化新能源及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有关方案,明确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及存量并网主体涉网性能改造计划,推动各主体落实涉网安全相关要求。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推进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文件强调,要营造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指定经营主体,不得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不得以特许经营等方式搞垄断开发,不得侵害农户利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国资委开展中央企业青年创新行动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央企业青年创新行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开展青年创新引领行动、开展青年创新成长行动、开展青年创新伙伴行动、开展青年创新孵化行动等4方面共10余项措施。在开展创新伙伴行动方面,通知提出要适应跨界融合、开源开放的趋势,超越产权边界、发挥“联”的优势,各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产业链链长的党团组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成员单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交流活动。落实联系制度,由各级团组织负责人直接联系承担重点任务的1-2名青年科技骨干和1-2支青年突击队。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5年国库工作会议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5年国库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国库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库条线要锚定建设现代国库体系的目标,通过抓党建带业务、抓重点带全局、抓改革促发展、抓当下促长远,奋力开创国库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科技赋能,在保障现有业务系统运行安全的同时,加快推进国家金库工程建设。坚持经理国库体制,继续深化法治国库建设,不断完善国库法规制度体系。坚持为民初心,持续增强国库服务能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更加优质高效的国库服务。
生态环境部拟发布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3月20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水质总磷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本批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包括《水质总磷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水质总氮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水质小型自动站(常规五参数、CODMn、NH3-N、TP、TN)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有机碳和元素碳自动监测系统(热学-光学校正法)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发布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申报指引
3月20日,深圳工信局发布《深圳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遴选评价和培育政策申报指引》。
《指引》提出组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服务联盟,汇集创投、券商、银行、担保、财务、法律、科研等各类优质社会服务机构,围绕培育库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金融、创新、人才、市场、法律等方面需求,形成联盟服务清单并在培育系统“线上”开放,便利入库企业对接,提供各类赋能服务。
深圳发布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3月20日,深圳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规程涵盖六个扶持方向,包括人工智能终端技术攻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家资助配套支持、爆款单品奖励、全屋智能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及国产标准应用补贴。支持方式主要为事后奖补,资助标准和条件详细规定,企业需在深圳实际经营,具备核心技术能力。申请流程包括申报、审核、公示等环节,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透明。规程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自六月起施行
3月21日,中国网信网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二十条,对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基本要求和处理规则、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规范、监督管理职责等作出了规定。《办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强调为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中办国办发文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意见》共九方面内容,提出八方面二十一项措施,要求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作和执法合作机制,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要求建立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将加大对寄递环节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核查处置力度,依法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要求将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纳入网约配送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并实时调整。
工信部拟发布2025年版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3月19日,工信部网站公布《公开征求<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指引》提出智能工厂建设的八大环节,包括工厂建设、产品研发、工艺设计、生产管理、生产作业、运营管理、产品服务和供应链管理,涉及40个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指引中详细描述了工厂数字化设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孪生工厂构建等具体措施,强调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提升生产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公安部公布10起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2025年3月18日,公安部公布了10起典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在“净网”专项行动中,共侦破案件7000余起,重拳打击信息获取、倒卖、使用等环节,维护公民信息安全。
案例主要包括:北京海淀破获刘某团伙利用木马程序窃取教培机构信息案;甘肃张掖侦破李某飞团伙窃取快递信息案;吉林长春打击王某明团伙伪造营业执照骗取简历案;四川凉山破获宋某川团伙利用教育平台获取信息案等。公安机关提醒公众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及时举报信息泄露。
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3月19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申请补贴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细则规定,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补贴,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其中动力电池更换补贴4.2万元。补贴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具体比例根据地区经济水平确定。补贴对象为城市公交企业,需依法取得运营权并符合多项条件。补贴申报需提供详细材料,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审核与发放。
国家能源局拟修订《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月1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对《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4月17日。
修订稿旨在规范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电力企业需制定应急预案计划,包含总体、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确保应急资源的充分准备和有效应用。应急预案需经过评审、备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国家能源局将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需督促企业落实相关责任。
国家知产局发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工作的通知》,旨在解决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通知要求,通过东部资源优势,帮助西部、东北及海南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措施包括:培养千名知识产权代理人才;推动跨区域服务资源共享;促进专利转化对接;加强监管协作;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东部与对口帮扶省份将建立协作机制,签订合作协议,推动帮扶工作具体化、可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提供支持政策和奖励措施,鼓励积极参与的省份和机构。
国家能源局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明确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开展专项监管。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等制度标准,熟悉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入排查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管控,特别要对照《2025年度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检查事项清单》,持续辨识安全风险,查摆事故隐患,严格落实
管控治理措施,早一点发现问题,早一点整改闭环,早一点斩断事故链条,全力推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国家药监局就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相关文件征求意见
2025年3月19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及其工作程序,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8日。
该办法旨在推动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提出数据保护期限:创新药6年,改良型新药3年,首家仿制药3年。数据保护期内,未经持有人同意,其他申请人不得依赖其数据申请药品上市。药审中心负责数据保护的实施,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数据保护申请,确认保护范围和期限。药品获得数据保护后,其他申请人可在保护期届满前1年提交依赖保护数据的申请。
税务 TAXATATION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2025年3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主要包括管理范围、管理与服务、监督检查、处理与处罚等内容,具体可登录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了解。
《管理办法》是在原《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上进行迭代升级,充分吸纳了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施行,补齐了现有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偏低等制度短板。《管理办法》与前期出台的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管理、信息公告与推送、基本准则及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相衔接,形成相对完备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制度体系,更好助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管理办法》聚焦行业发展存在的执业质量有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以实名制管理为基础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明确执业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制度。比如,运用信息技术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赋予信用码,推行实时动态信用积分记录及查询,强化正向激励。又如,以执业合规为目标导向,采取提示提醒等方式,推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经风险提示仍存在疑点问题的,可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约谈、推送有关部门等方式开展核查,对违反管理办法的机构和人员可采取信用惩戒等处理处罚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管理办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进一步优化了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服务措施。比如,明确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行业协会、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机制,认真倾听并及时响应涉税专业服务领域的相关诉求;简化信息报送,并定期提供税务部门归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服务总体情况,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执业风险、提升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提供参考等。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认为,《管理办法》的落地施行,更好落实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等有关要求,将有效提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合规性,进一步推动涉税专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和支持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促进税法遵从、引导合规经营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助力税收法治公平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中国人大网公布现行有效法律目录
3月17日,中国人大网公布现行有效法律目录(305件)。
根据目录,截至2025年3月11日,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305件。其中,宪法相关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被修正。
最高法发布第二批自贸区建设典型案例
3月18日,最高法网站发布第二批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共5件,涉及国际航空运输、中欧班列运输、跨境电商信用保障交易、跨境电商海外仓、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多个领域。
其中,案例二是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货损赔偿责任认定的典型案例。中欧班列途经多个国家,涉及运输、仓储、保险等多重法律关系,可能涉及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办理难度较大。本案清晰梳理了不同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对于解决中欧班列运输所涉争议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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